【觀察】美議員將提案授權總統動武阻大陸攻台 是真要幫台灣嗎?

撰文:荀文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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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美國參議員霍利(Josh Hawley)提出《台灣防衛法》(Taiwan Defense Act)草案;稍後眾議員蓋拉格(Mike Gallagher)也在7月1日提出同一版本草案,確保美國履行《與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阻止大陸武力犯台、並造成「既成事實」(fait accompli)的能力。近期眾議院共和黨籍議員約霍(Ted Yoho)也表示將提出《防止台灣遭入侵法案》(the Taiwan Invasion Prevention Act),授權美國總統一旦大陸出兵進犯台灣時,可動用武力。

美國眾議員約霍將提出法案,授權美國總統在台海發生戰事時出兵協防台灣。(AP)

約霍在接受霍士(Fox)電視台專訪時表示,美國自基辛格(Henry Kissinger)開始,在兩岸間一直存留戰略模糊空間,目前對台軍售自衛武器是基於列根(Ronald Reagan)時期的備忘錄。約霍說,習近平已表示不惜武統台灣,但約霍也強調,台灣從來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因此兩岸和平的磋商談判是絕對必要的。

約霍表示,他將提出的《防止台灣遭入侵法案》,授權美國總統在大陸進犯台灣時能夠動用武力,該法案還會設有5年的落日條款,表達美國的明確決心。約霍稱,美國目前與日本、韓國三方關係牢固,但對於台灣,美國還做得不夠。

事實上,這一系列的法案,加上過去幾年陸續推出的《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台北法案》(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Act),以及各財政年度的國防授權法(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通常都被認為是美國的「友台法案」,民進黨政府也不斷對內宣傳稱這些都是台美關係堅若盤石的最佳寫照。

美國近幾年陸續推出多個涉台法案。(資料圖片)

然而,不諱言的是,即便《台灣旅行法》自2018年生效迄今逾2年,但美國赴台訪問之官員等級未見提升,台灣官員赴美參訪亦然,顯見實質進展並不大。另一方面,雖然美方陸續批准售台防衛型武器,但台灣本身的軍隊的能力仍是問號,就算武器再精良,沒有好的使用者,一切都是枉然。

此外,日前台灣外交部對外表示將重啟台灣駐美國關島辦事處,眾多台灣媒體與民進黨籍民意代表、政府官員都說這證明了台美關係處在有史以來最好、雙方關係密切、台灣是美國印太戰略中重要的一環。但他們刻意忽略的,則是駐關島代表處2017年關閉時,同樣是蔡英文擔任總統、民進黨也同樣擁有完全執政的優勢,既然過去主動關閉,現在不過是重啟,怎稱得上是大進展?

甚至,7月9日美方甫發佈對台總額為6.2億美元的愛國者三型(PAC-3)飛彈延壽案,但台媒《聯合報》追蹤後發現,此案事前包括台國防部長、空軍司令與所涉高司聯參,在美國發布前均未曾核定此案也不知情;後來才得知是空軍防空飛彈指揮部擅自透過國防部聯二向美送案,在未經軍政高層控管下,成為烏龍軍購,連如此重要的軍購都搞得亂七八糟,台灣的軍事防衛能力更得打上大大的問號。

其實,對台灣來說,最好的、成本最低的防衛方式,就是確保兩岸關係和平,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自認為有美國撐腰,就一天到晚反中抗中,大有「螳臂擋車」之勢;但縱使美國通過了一堆友台法案,若台灣自身沒有強健的體質,又怎能期待美軍遠渡重洋替台灣出氣。

即便蔡英文時常着戎裝視察台軍,但台軍仍失誤頻頻,風波不斷。(台灣總統府供圖)

如今,美國眾議員將提出法案,授權美國總統在大陸對台動武時出兵防衛台灣,但這不過是授權而非強制,若屆時的美國政府改變對中國態度,台灣還要痴痴盼望美國老大哥嗎?與其如此,還不如把兩岸關係搞好、降低台海衝突風險;或至少有序強化自身的防衛能力。正所謂打鐵還需自身硬,自己有能力才能期待別人來幫忙,否則誰會願意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