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調查報告稱政府網絡透明度有進步 學者:勿局限體制內自評

撰文: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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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浙江大學等機構發佈報吿稱,中國政府2020年的網絡透明度指數相比2009年,總體有進步。但有學者表示,如果要更好地推進網絡透明度,政府需要引入第三方評估,避免局限於體制內的自評。

據中新網8月25日報道,這份《2020年中國政府網絡透明度指數評估報吿》(簡稱《報吿》)由浙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聯合發佈。內容顯示,政府網絡透明度整體績效平均分為70.87分,跟2019年的69.41分相比,有稍微進步。

對此,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傅榮校說,從得分率上看,政府信用信息、政府採購、行政審批與處罰信息、環境保護信息、生產安全事故信息、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就業信息、政府數據開放平台、財政預算等信息的公開方面整體較好,得分率達到90%及以上。

不過他提醒,當前政府網絡透明度整體水平不高,規定動作完成得比較好,自選動作則完成較差。從強制性指標(政府信息公開)、約束性指標(公眾參與)、自覺性指標(網絡應對)的基本得分比例看,逐次降低。

傅榮校建議,如果當局要更好地推進透明政府建設,需要確認政府信息公開的善意行為動機法則,建立真正的容錯任免機制;其次,要建立分擔風險的防火牆制度;同時,政府需要引入第三方評估,而非僅僅侷限於體制內的自評。

據悉,政府網絡透明度,就是公眾通過互聯網獲取各類政府信息,與行政主體聯繫與交流,通過政府行政主體或者重要公務人員的網絡行為、政府應付突發事件的網絡表現等,了解政府信息開放程度、政民交互的親民程度和突發事件處理中表現出來的智慧與技巧運用程度。簡言之,就是公眾可以通過網絡,能夠了解政府日常在幹什麼、想幹什麼、為什麼這麼幹和幹得怎麼樣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