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銀行】金管局:沒有優先挑選銀行機構申請者 著重風管能力

撰文:區嘉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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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宣布發出3個虛擬銀行牌照,並積極審批其餘5個申請。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指,剩餘申請已非常接近完成的階段,但沒有時間表,亦非必定要發牌予剩餘5個申請者,強調必須符合發牌條件和政策目標。

首批3個虛擬銀行牌照,其中2個牌照都是本地大型銀行有份,阮國恒指出,沒有因為申請機構有銀行成份,就優先挑選或有所偏好,先發出這3個牌照只是因為近日完成審批程序;又指出審批過程沒有考慮申請人的背景資金來源,亦沒有偏好要選出合組財團,反而關注協同效應。

定價非競爭唯一手段

至於有獲批牌照的機構沒有銀行經驗,公司去年亦「蝕錢」,阮國恒指不評論個別個案,審批時主要看有否長期經營虛擬銀行業務的能力,有否足夠財政能力,或有否股東提供支持等。很多申請者都沒有銀行經驗,但局方審批準則也包括其業務計劃、管理層、董事局的組成等,以觀察整個團隊是否有足夠經驗,特別是風險管理能力,反洗錢經驗,如何處理客戶糾紛等。

他指出虛擬銀行會為市場帶來競爭,但相信市場可以接受,若計算申請者投入資本的總量,即目前平均約19億元,對比本港銀行體系不算太大。他說,傳統銀行亦有提供不同科技的解決方案,讓客戶體驗提升,強調定價非競爭的唯一手段,金管局批出牌照,也不容許機構有掠奪性定價。

他說,沒有發出虛擬銀行牌照的上限,亦沒有固定指標量度市場反應,要視乎有關業務推出後,市場是否接受,包括機構間的競爭關係,客戶接受程度,客戶使用服務的經驗是否正面等再作判斷。同時獲發牌機構需要持續性符合要求才能維持虛擬銀行的牌照,任何時間不符合要求,當局都有權取回牌照。

阮國恒(圖左)指出,虛擬銀行會為市場帶來競爭,但相信市場可以接受。(洪嘉徽攝)

虛擬銀行主要服務零售層面和中小企

阮國恒指出,3大政策目標包括推動香港金融科技和創新,為銀行客戶提供新體驗和促進普及金融,所謂普及金融,即虛擬銀行的主要服務對象為零售層面和中小企,特別是規模較小的中小企。

金管局於2018年5月底發出《虛擬銀行的認可》的指引修訂本,至8月底共收到33份的虛擬銀行申請,其中11家申請人未能提交足夠資料。

到去年10月底根據4個準則甄選了8份申請,直至今日終發出3個牌照,並積極處理其餘5份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