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靠實體清單| 企業一旦被中國列入 將在這些方面受限制

撰文:孫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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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中國企業打壓力度逐步升級,中國商務部於9月19日公佈《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將對「違反正常市場交易原則」的外國實體採取措施。

中國商務部強調,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不針對任何一個國家的企業、組織或者個人。(新華社)

路透社9月21日,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廖詩評認為,清單制度並不意味中國歡迎和保護外資的立場發生改變,也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特定實體,是對開放成果的保駕護航;被列入清單的外國實體,應當就其違法行為承擔相應後果,比如可能在貿易、投資、人員及交通工具入境等方面受到限制。

中國此次規定發佈後並未公佈入清單的實體名稱,上榜實體料將在貿易、投資等多方面受到限制。

廖詩評指出,按照規定,列入清單的程式是規範透明的。有關部門可在對相關外國實體的行為實施調查後,就是否將其列入清單做出相應決定;也可基於其違法事實,綜合考慮相關因素,直接做出列入清單的決定。

一方面,列入清單意味著「廣而吿之」該實體存在不可靠風險,相關方面可以從中得到警示,提高警惕,防範風險。另一方面,被列入清單的外國實體,還應當就其違法行為承擔相應後果,比如可能在貿易、投資、人員及交通工具入境等方面受到限制。

清單規定稱,對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的外國實體,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一項或者多項處理措施,包括限制或者禁止其從事與中國有關的進出口活動;限制或者禁止其在中國境內投資;限制或者禁止其相關人員、交通運輸工具等入境;限制或者取消其相關人員在中國境內工作許可、停留或者居留資格等。

中國官媒《環球時報》首席記者Qingqing Chen在其個人推特(Twitter)發文稱,據消息人士透露,匯豐控股與美國聯邦快遞(FedEx)極可能被列入第一輪不可靠實體清單之中,以回應美方打壓中國企業。

《環球時報》2019年5月15日的報道中提到,中方可依照《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和《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對高通(Qualcomm)、思科(Cisco)、蘋果(Apple)等美企進行限制或調查,暫停採購波音公司(Boeing)飛機等。8月份的報道中則提及匯豐及聯邦快遞可能會被列入實體清單,因前者牽涉孟晚舟案,而聯邦快遞則涉嫌把寄給華為的包裹轉送到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