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稱部份保薦人或有失當行為 證券業界籲加強培訓及監督
證監會今天(30日)發出通函,表示高度關注在2025年新上市申請激增期間出現的問題,包括部分上市文件的擬備工作存在嚴重缺失,保薦人或有失當行為,以及其資源管理嚴重失誤。
證監會又指出,在審視近期的上市申請時,證監會及港交所發現保薦人在擬備上市文件及回應監管意見的過程中存在多項嚴重缺失,且在發售階段未能妥善處理關鍵的監管流程。這些問題充分顯示部分保薦人可能對上市申請人未有透徹的了解,亦有其他保薦人可能沒有在提交上市申請及回覆監管機構查詢前進行合理的盡職審查。
證監會同時注意到,部分保薦人存在嚴重的資源問題,包括過度依賴外部專業人士執行特定的工作,卻未有充分評估其勝任能力及資源,保薦人主要人員沒有足夠能力監督交易小組及參與上市委聘,以及缺乏具備香港首次公開招股所需知識、技能和經驗的人員來承擔保薦人工作。
市場人士稱近期新股文件質素有不足之處
對於出現上述情況,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會長陳志華指出,近期有部份的新股招股文件,有不足之處。出現有關情況,與本港新股市場發展迅速,保薦機構卻欠缺具經驗的工作人員有關。他解釋過去數年,有不少中生代的投行人員離職,導致行業出現「青黃不接」情況,並且出現保薦機構對發行人進行盡職審查時,嚴謹程度不足情況,擔心會出現系統性風險。
他表示支持證監會提出的做法,包括提交人員清單﹑加強培訓及監督﹑要求有關人員完成相關考試,以及聘用足夠資格人士。
籲保薦人全程參與第三方工作流程
對於保薦人過度第三方及外部人士的情況,陳志華指出保薦人過於依靠律師﹑估值師等處理核心任務,並無嚴謹地進行盡職審查,出現深度不足等問題,擔心會出現披露失實等情況,以致未能保障投資者。因此他指出,業界及證監會均希望,可以強化保薦人主動責任,當透過第三方進行部份工作流程時,要全程參與及紀錄在案,同時建議設立第三方資源評估機機,及訂立共同標準。
至於有關保薦市場集中度問題。他指出過往217宗新股中,有一半是集中在4間保薦機構,出現過份集中,又指出保薦機構於某個時段處理6宗新股個案,仍是太多,擔心保薦人工作質素有過份稀釋。過去內地曾限制保薦機構,於某一時段只可以處理4宗新股。他認為若保薦人處理的新股個案數目超出限制,便需要暫停接洽新個案,同時需要向證監會提交整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