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本月7日發放首階段5000元消費券 使用期限約七個月

撰文: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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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3日)發表網誌表示,為緩解疫情對經濟及市民造成的壓力,本月7日(本周四)將發放第一階段、金額5,000元的電子消費券。這批消費券使用期限約七個月,直至今年10月31日,即每天大約用20多元便肯定能在限期前用完,為市民提供彈性。

他指,透過利用市民去年成功登記的帳戶資料,近620萬名市民毋須重新登記便能自動收到新一批消費券。至於極少部份因不同原因而需要更新帳戶資料的市民,更新手續亦已完成,整個籌備工作已準備就緒。

至於發放的模式亦與去年一樣,即以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 WeChat Pay HK帳戶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其5,000元消費券將在4月7日發放到相關的帳戶內。至於透過八達通收券的市民,5,000元的消費券會分兩期發放,其中首期4,000元可以在4月7日開始拍卡收取。

八達通收券 須多次拍卡逐步收齊

受制於八達通卡的儲值限額,市民第一次拍卡所能取得的金額將不超過3,000元,餘下部份將隨著消費後卡內的儲值額下降,可再拍卡收取。換句話說,該4,000元消費券可通過多次拍卡逐步收齊。

至於第一階段餘下的1,000元尾數,則會在「合資格消費」累積達到4,000元後的下一個月的16日收到,最早是在6月16日。簡單來說,「合資格消費」如果在5月底或之前達到4,000元,市民最快便會在6月16日收到尾期的1,000元消費券;但最遲須在10月底前達到(即第一階段消券費有效期完結前),便能在11月16日收到尾期。

陳茂波指,在4月初發放首階段消費券的目的,是希望能為疫情下承受相當壓力的市民提供一點支援。今次消費券使用期較長,讓市民能更彈性安排消費計劃,不須急於外出消費,亦希望有助延長這筆總額達300億元的公帑為市場所帶來的正面效應,增加商戶的生意。

陳茂波指,4月初發放首階段消費券的目的,是希望能為疫情下承受相當壓力的市民提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