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搞「雅腐」曾為香港寫詩 光大集團原董事長唐雙寧涉貪被公訴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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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唐雙寧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由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唐山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唐雙寧涉嫌貪污、受賄被提起公訴。(網上圖片)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唐雙寧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一司司長職務上的便利,將其保管、使用的公共財物據為己有,數額特別巨大;唐雙寧利用擔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一司司長,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席,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光大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職務調整、貸款獲取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今年1月,唐雙寧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其後,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唐雙寧作出逮捕決定。

唐雙寧曾為香港寫詩。(黃捷攝)

唐雙寧被指喪失黨性原則,背棄職責使命,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堅決,弱化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不力,違背黨的組織路線,棄守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利用職權大肆宣傳個人書法等作品,私自攜帶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書刊入境並閱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考察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旅遊,違規批准購置樓堂館所、佔用單位住房;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他人利用本人職權謀取私利,違規收受名人字畫、紀念幣等禮品和禮金;貪圖享樂,接受「管家式」服務;既想當官又想出名,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求名利的工具,大搞「雅腐」,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為他人在貸款審批、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公開資料顯示,唐雙寧出生於1954年10月,長期在金融系統工作,歷任中國人民銀行信貸管理司司長、貨幣金銀局局長、銀行監管一司司長等職,2003年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2007年任光大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2017年12月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