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照顧獨居翁12年予其快樂晚年 北京男子獲判繼承老人5套房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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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順義一名年過九旬的阮姓老翁終身未婚,膝下無子女。去年,阮大爺因病去世,留下五套剛剛分到的安置房。近日,順義法院判決認定,阮大爺留下的五套安置房的所有權益,由照顧老人十多年的劉某軍繼承,後者自2011年開始就承擔起了對阮大爺的扶養責任,甚至全家搬來跟大爺家一起生活。對於劉某軍十多年贍養孤寡老人的行為,法院指應給予積極評價。

據了解,阮大爺生於1930年,父母早亡,有四個哥哥、一個妹妹,但生前只有妹妹和二哥的兩個女兒仍健在。2011年,生活無依靠的他向村委會求助。最後在村委會的協調下,與阮大爺關係較好,且在村中素有口碑的劉某軍同意扶養老人,雙方簽署了《遺贈扶養協議》,約定由劉某軍照顧阮大爺並負責生養死葬,阮大爺將其位於該村的房屋在內全部財產遺贈給劉某軍。協議書列明劉某軍要保證悉心照顧遺贈人,讓老人安度晚年,至其去世之前供給生活水平保持全村平均生活水平。

就這樣,劉某軍從該年11月開始扶養阮大爺,甚至全家搬至對方家一起生活,並拍片記錄下他們其樂無窮的日常,包括一家人為阮大爺過生日、、小孫女為老人洗腳等。

去年3月,阮大爺近800平方米的宅基地被劃入拆遷項目,老人因此獲得5套安置房。同年10月,阮大爺因病去世,劉某軍送完老人最後一程,為其買墓地,處理喪葬事宜。

劉某軍認為,這12年自己對阮大爺如同對待親人,讓其在晚年感受到家庭的溫暖和幸福,如約履行了「生養死葬」的扶養義務。為了接受遺贈,劉某軍將阮大爺的妹妹、兩個侄女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確認遺贈扶養協議有效,協助其辦理房屋過戶事宜。而案件審理期間,多名村民出庭作證,表示阮大爺的生活水平跟同村人相比在中上水平,劉某軍還給肺不好的老人裝了5個增氧機。經實地調查,法官還得知劉某軍與阮大爺同住後,老人的侄女、妹妹與老人之間的來往較少,前者也當庭承認看望老人的次數不多。

近日,順義法院作出判決,確認遺贈扶養協議中涉及財產贈與以及劉某軍承擔的生養死葬義務部分應屬有效,並認定5套房屋的所有權益應由劉某軍繼承。法官表示,劉某軍在老人年歲已高、無人照管時,主動承擔扶養責任,與其共同生活多年, 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並履行了遺贈扶養協議中的生養死葬義務, 使老人度過了一個幸福快樂的晚年。劉某軍十多年贍養孤寡老人的行為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對其行為應當給予積極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