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販反映執法欠準則指引 江玉歡倡管理要有「溫度」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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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東區持牌流動小販向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反映,指政府對於小販販賣範圍和違規行為的執法準則欠缺明確指引,有多名流動小販多次被執法人員口頭警告甚至收告票,小販對此感到迷茫。

江玉歡說,小販背後牽涉基層就業、城市管理等深層次問題,建議政府在容許小販合法經營和城市管理之間取得平衡。

年初二鴨寮街有眾多無牌小販地攤。(資料圖片/羅日昇攝)

小販指執法人員僅趕走 未告知可在哪裡擺賣

江玉歡收到小販求助,執法人員通常以「阻街」或「呢度唔可以擺」的理由或命令要求他們離開,但又不告知究竟哪裡可以擺賣。她認為執法過於嚴苛的情況一直存在,「似要將一眾小販逼到絕路」,結果令小販和食環署之間關係緊張,而在食環署嚴厲執法下,流動小販生存空間愈來愈狹窄。

小時候幫過母親做小販的江玉歡說:「從一座城市對待小販的態度,可以檢驗出這個城市的包容與氣度。」她表示小販並非單純是食環署認知的環境衛生、公共秩序或交通安全問題,背後還牽涉經濟發展、社會民生、基層就業及城市管理等深層次問題。江玉歡提出,內地城市及其他地區,普遍重視跠部門組織協調和運作,強調綜合執法效能。

江玉歡認為小販是城市文化的象徵,建議政府從社會民生角度最大程度激發社會活力,在容許小販合法經營和城市管理之間取得平衡。她提出政府管理要有「溫度」,執法要有「刻度」,疏堵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