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商人去世遺產別墅值440萬 家屬1原因拒絕繼承 網民:白惹麻煩

撰文:安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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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價值400萬別墅遺產卻無人繼承?江蘇巫姓女商人過身後,遺產包括1座價值400萬人民幣(下同,約440萬港元)的別墅,可是她的家人都不願意繼承,原來除了別墅外,死者還同時留下超過1,000萬元(約1104萬港元)的跨地區、債權複雜的債務,債權人其後入稟法院要求還款,遺產別墅更被兩地法院查封。最後,法官判定由村委會擔任遺產管理人,負責整理巫女士生前財產和債權債務狀況,別墅則交由法院拍賣,將所得款項連同其他債務結算後,再平均地分配給債權人。網民認為如家屬繼承別墅,一定會被債主要求還債,又笑言若無相關債務,「早就爭破頭了」。

江蘇姓巫女商人過身後,遺產包括1座價值400萬人民幣(約440萬港元)的別墅。(示意圖 / Getty Images)

綜合內媒報道,巫女士生前是商人,做生意時欠下巨額債務,去世後遺下1棟價值400萬的別墅,但家人拒絕繼承。法院調查發現,原來巫女士同時欠下高達1,000萬元債權複雜、涉及多地的債務,無錫市法院收到多名債權人起訴,入稟要求賠償債務,其遺產別墅被無錫市和南寧市法院查封。

無錫市法院的法官為保障債權人利益,親自前往廣西南寧調查, 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賀豪杰向內媒透露,當地的債主起訴巫女士,要求她還錢,但其本人已去世,遺下的就只有1套物業。

兩地法官進行協商,終決定委任巫女士生前居住地的村委作為遺產管理人,負責釐清她的財產和債權債務情況。另一方面,別墅交由率先查封的南寧市青秀法院組織拍賣,所得的款項將連同巫女士的其他債權債務統一結算,平均分配給入稟法院的債權人。

兩地法官協商後決定由村委負責釐清巫女的財產和債務狀況,而別墅則交由南寧市法院組織拍賣。(《荔枝新聞》訪問截圖)

賀豪杰認為兩地法院合作,交由遺產管理人進行分配,對所有債權人來說是最公平的做法,「這樣做不論是對債權人、直系家屬,還是巫女士本身都能夠做到相應的保護」。

網民認為這棟別墅由一開始就「不能繼承」,債主可能也在等人出來繼承,「一看標題就知資不抵債,如果債主等繼承後再提出債務」、「白惹麻煩」,有留言笑指「假如沒有那1,000萬的債務,早就爭破頭了」。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