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房署4.2日起要求25萬租戶申報 將仿好市民獎鼓勵舉報

撰文:孔繁栩
出版:更新:

政府頻頻出招打擊濫用公屋,房屋局今日(28日)公布,房屋署將於今年4月2日向超過25萬個租戶派發「富戶政策」申報表及「居住情況申報表」,租戶須在今年5月底或之前交回。另外,計劃參與警方「好市民獎」,為成功舉報濫用公屋戶的市民頒發感謝狀及獎賞,料今年內推出。

(資料圖片)

房屋局呈交立法會文件顯示,房屋署將於 2024 年 4 月 2 日向超過 25 萬個租戶派發「富戶政策」申報表及「居住情況申報表」,他們須在本年5月底或之前交回房屋署。

參考警方「好市民獎」鼓勵舉報

房委會將增設「舉報獎賞」,鼓勵市民舉報濫用公屋,參考警方「好市民奬」,為可以提供確切情報,而使房屋署成功收回被濫用單位的實名舉報人士,提供舉報獎賞,除房屋署的直接僱員外,任何能提供真實確切資料,令房屋署成功收回濫用公屋單位的人士會獲感謝狀及獎賞,目標是今年內推出計劃。

房署亦正調查公屋戶的境外物業,文件指出,近日曾就懷疑瞞報在內地擁有物業的個案,去函內地相關機構查詢,並獲覆事涉家庭在廣東省擁有住宅/及商舖單位,由於家庭資產淨值超逾公屋申請的限額,房委會已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並正跟進檢控。

(資料圖片)

按「富戶政策」收回約4600個單位

另外,房署與土地註冊處建立資料比較及核對機制,截至今年2月底,已覆核5.9萬戶,當中約190戶核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其中60個單位已被收回,並向20戶發出「遷出通知書」及跟進檢控,餘下的約110 戶會按序跟進租約管制行動/檢控。

房署亦由其他懷疑個案進行對比,受查家庭約1.49萬個,在完成覆核的約 1.19萬宗個案,有約190個家庭證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當中有約50個單位已被收回,並向約40戶發 出「遷出通知書」及跟進檢控,而餘下的約100戶,會按序跟進租約管制行動/檢控。

因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收回的單位,由2021/22年度近1400個,至22/23年度有逾2200個,至23/24年度超過2500個。而自2017年實施經修訂「富戶政策」以來,截至今年2月,房委會已收回約4600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