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冧棚|勞工處今修訂守則禁擅拆「拉掹」 設半年寬限10月生效

撰文:陶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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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德「澐璟」地盤2月塌棚工業意外致2死,初步不排除與用作固定棚架的竹棚連牆器(俗稱「拉掹」)被拆除有關。勞工處今日(19日)在憲報刊登經修訂的《竹棚架工作安全守則》),主要修訂內容包括禁止擅自改動竹棚架包括連牆器,並更詳細說明合資格人員在監督竹棚架工人進行架設、相當程度上的擴建、更改或拆卸竹棚時及在惡劣天氣前進行檢查的要求。

勞工處稱,修訂後守則要求進行懸空式竹棚架(俗稱飛棚)的架設、相當程度上的擴建、更改或拆卸工作的曾受訓練的工人,需持有由建造業議會發出的有效「高級懸空式棚架安全訓練」證明書或「中級懸空式棚架安全訓練」證明書,才可進行指定的工作。勞工處指,考慮到業界需時安排接受相關訓練以取得證明書,經修訂守則生效日期設有六個月寬限期,修訂版將於今年10月19日生效。

警方重案組探員檢走一個竹棚底座調查。(梁偉權攝)
警方重案組探員到地盤調查。(黃偉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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