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方浩軒探監收口罩 署方監聽在囚者對話 聞:有野畀佢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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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荔枝角收柙所被拘留的無業男,涉嫌趁時任元朗區議員方浩軒作公務探訪時,把一個懲教署提供的口罩交予方,兩人因而被控一項串謀將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罪,案件今(5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控方透露,署方在案發前一天曾聽到無業男向到訪的家人透露,翌日會有人作公務探訪,到時「有野畀佢」。翌日方到訪時,懲教亦派員留意,並見無業男曾從褲取出東西,並放在文件下,方取回文件時手部亦有動作。

兩名被告:方浩軒(25歲,前區議員)和吳偉豪(40歲,無業),同被控於去年6月23日,串謀或協助在未被授權下,將1個口罩連同包裝袋攜離荔枝角收押所,相關口罩由政府派發予在囚人士使用。

被告方浩軒否認一項串謀將未經授權物品攜離監獄罪。(劉安琪攝)

懲教助理監聽探訪對話發現端倪

控方開案時透露,二級懲教助理何嘉聰於去年6月22日監聽到吳偉豪與女親友Cheung Ping Ling見面的對話,吳表示:「聽日咪黑記公務探訪既,叫佢帶多啲嘢,我有野畀佢。」何遂向時任高級懲教主任郭穩捷報告。其後經過查證,發現時任區議員方浩軒早前指吳有需要就家庭問題作諮詢,以書面向懲教處提出聯合申請公務探訪獲批准。

兩被告見面要求私人對話

郭隨即指派二級懲教助理張啟豐於案發當日,監視兩名被告與議員助理蔡凱倫的會面,期間蔡要求讓方及吳進行1分鐘的私人對話。及至下午約3時,張在監聽室見到坐著的吳從褲袋取出一些東西,放在方帶來的文件下。方則將文件從桌上拉近自己,左手有似是取走文件下東西的動作,他的手其後藏於桌下,並一直有動作。

吳稱不滿獲發中國製口罩

會見室隨後進行例行消毒,方到會見室外等候,吳則在房間內保管文件。張上前查問方,方承認吳有將一些東西交給他,並從褲袋中取出一個口罩連包裝袋,牌子為中國製造的「圣光医用制品」,中間包著一個有藍色手寫的白色字。吳另在盤問下承認因不滿懲教所為還押人士提供中國製口罩,而非懲教工業組製造的CSI口罩,遂稱:「將口罩交畀方浩軒…投訴監獄無口罩。」

另吳偉豪早前於上月在區域法院就另一宗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損壞財物案件認罪,被判囚5年。

吳稱擔心口罩質量

方浩軒下午自辯稱,當日他與吳單獨會面時,吳先是拎起一疊文件,然後指文件下面有一個口罩,神情比較緊張及急促地稱:「你唔好睇住先,袋起佢,等懲教行開咗先睇。」方見狀將個口罩收進褲袋,吳則「一輪嘴」地指該些口罩為大陸製造,好擔心口罩的質量。不久後便有懲教人員打斷會面,稱會面室要進行消毒。

方稱無打算帶走口罩

方續指,當日若非被拘捕,他原打算在幾分鐘後繼續與吳會面,方稱:「因為我清楚知道,係唔可以將未經授權物品帶走。所以我就從來無諗過要帶走,而第二被告都無咁樣要求我。」

認為會面未結束

對於控方質疑為何要神神袐袐將口罩藏在褲袋中,方解釋指他當時的理解是會面未結束,理論上會繼續進行,想繼續聽吳的說法,惟之後便再沒機會詢問吳的意圖。

案件押後至明早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WKCC 4444/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