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抽佣偽造證明提早取回強積金 積金局﹕歡迎警方拘捕行動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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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中介公司透過電話傳銷接觸強積金供款人,聲稱可以合法代為申請提取強積金,佣金為強積金款項的10至15%。11名男女在空白文件上簽名,以完全喪失行為能成為由,申請提早取強積金最高一筆退款逾百萬元。強積金受托公司懷疑有人偽造醫院證明書於是報警。警方中區警區刑事部於3月20及21日進行代號為「常影」的反強積金詐騙行動,拘捕11名申請人及58歲中介公司負責人,涉嫌行使虛假文書。

中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督察嚴思浩指警方去年接獲強積金受托公司報案,指在21年1月至22月4日期間,收到34個以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為由,提早取出強積金供款款的申請。申請人提取看似由本地醫院發出的證明書,受托公司批出其中30個申請,安排退回630萬元供款,最高一筆退款超過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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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傳媒報道警方本星期拘捕訛稱完全喪失行為能力以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人士,積金局指出,積金局歡迎警方採取拘捕行動,將提供虛假資料以申索強積金及教唆或協助強積金計劃成員作出違法行為的人士繩之於法。積金局一直與警方保持緊密聯繫, 一旦發現可疑 個案必定會轉介警方作出調查跟進 。

積金局呼籲強積金計劃成員切勿以身試法,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任何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的行為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14年 。

積金局經常提醒強積金受託人在處理要求提取強積金的申索個案時做好把關工作,查核証明文件的真偽, 一旦對個案有懷疑,必須轉介給警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