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玉歡|小販何以成為香港城市治理難題
香港的街頭小販,曾是城市煙火氣與基層文化的象徵。開埠初期,小販隨轉口貿易的興起而蓬勃發展,被視為經濟與社會穩定的重要部分。七十年代,港府透過停發牌照、設立小販認可區來解決市容衛生問題;回歸後,政府更以資助形式鼓勵小販交回牌照。儘管2009年起放寬政策,重新簽發部分牌照,但持牌固定小販攤位從八十年代末的2萬個大減至近年的不足5000個,流動小販幾近消失。
這種從包容到嚴格規管的轉變,削弱了小販對地區經濟的貢獻,更淡化了其文化價值。小販文化遠不止於市井煙火的表象,而是城市空間設計、文化符號和微型經濟形態的綜合體現。戰後物資缺乏時,有小販獨創出碗仔翅、雞蛋仔,讓港式街頭小食揚威海外;「水餃皇后」臧姑娘從木頭車擺賣到創立「灣仔碼頭」品牌,其勵志故事更被搬上銀幕。這些案例證明,小販既是基層自強的象徵,亦是文化創意的孵化器,更是維繫社區情感的紐帶。這份文化與精神價值,正是香港需要珍視與傳承的資產。
放眼全球,小販文化從未被簡單視為「市容問題」,而被賦予了更高的文化與經濟價值。新加坡將小販中心成功申遺,正因其促進社區互動、凝聚多元族群的社會價值。當地政府開放牌照市場,允許牌照轉讓與重新分配,並推行培訓計劃引進新血,避免行業斷層。歐洲的聖誕市集則展現了小販文化的季節性魅力,德國紐倫堡聖誕市集將美食、手工藝與表演藝術融為一體,每年吸引數百萬遊客,並通過乘數效應帶動相關產業。悉尼、倫敦等地也通過活化市集並制定發展指引,打造獨特的文化地標。內地的經驗同樣值得借鑒,深圳近年放寬路邊攤販限制,劃定專屬區域,夜市人流較以往增幅逾倍,成功激活夜間消費與城市活力。
相比之下,香港的小販文化雖有深厚根基,但政策多年來側重執法,將小販與「阻街」劃上等號,未能充分發揮其文化與旅遊潛力。小販問題的癥結,在於公共空間的治理邏輯。香港長期將公共空間高度規範化,市民參與規劃的權利被壓縮,小販更被視為「秩序破壞者」。
政策遵循「以人為本」 小販不應「強制管理」
根據香港法律提到,香港市民擁有營業權,且「香港人的營業權主要指在香港合法經營業務的權利,包括成立和經營各種商業實體」,然而法律並沒有明確對於「小販」或者「流動攤販」背後所體現出的香港市民營業權進行明確定義。僅僅從市容市貌的角度來講,究竟小販有無阻街或影響環境,政府執法人員擁有絕對的解釋權,攤販經營者並無議價空間。然而從公民營業權的角度而言,似乎從現行法律出發,兩者之間的議價空間發生改變,不禁讓人心生疑問:小販的營業權是否需要保障?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公眾素質的提高,政府管理日益現代化和科技化,流動商販對社會秩序、衛生、安全的影響應是越來越小的,流動商販不但不是一座城市的負擔,反而能緩解城市內部的就業壓力,便利市民的生活。任何的治理模式都不會是完美的,最重要的是治理的目的。政府政策需要堅持遵循「以人為本」的理念,流動商販的營業權是與生俱來的權利,政府不應該從「強制管理」的角度出發,而應該考慮如何為流動商販提供更安全便捷的營商環境,任何一種管理都應該是融入在溫和的、包容的社會氣氛中的。流動商販未來的出路在哪裏,政府依舊任重而道遠。
為喚醒小販文化的潛力,政府需重新審視相關政策,設立規範化管理框架,同時優化公共空間利用,將小販文化融入城市設計與規劃中。一座城市的靈魂,不在摩天大樓的光鮮外表,而在街角巷尾的人情溫度。香港的小販政策不應止步於「取締與收容」,而需重塑其文化與經濟價值。唯有拆牆鬆綁、創新治理,方能讓小販從「城市問題」轉為「文化資產」,將一個減號變為一個加號,在現代都市中煥發新生。
作者江玉歡是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執業律師。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