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頴彰律師|逃生門還是提款機?英國BNO新制的「二等公民」困境

撰文:李頴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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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頴彰律師專欄

英國內政部選擇在黎智英案判刑後的幾小時內,迅速宣佈將BNO簽證資格放寬至1997年回歸前出生的年輕一代,這決策的時間點無疑充滿了地緣政治的深意。然而,若暫時擱置感性的政治解讀,以冷靜的公共政策視角審視那份題為「更公平的定居途徑」(A Fairer Pathway to Settlement: statement and accompanying consultation on earned settlement) 諮詢文件,便會發現英國移民政策的底層邏輯正在發生根本性的位移。

在看似為港人提供更多「逃生門」的表象之下,實則隱藏着一套更為嚴苛的篩選機制。這種「寬進嚴留」的雙重操作,不僅揭示了英國工黨政府在後脫歐時代應對財政赤字與勞動力結構失衡的精算思維,更為已抵英或正計劃赴英的港人,帶來了一場關於階層流動、身分認同與長遠生存策略的嚴峻思考。

首先,必須從英國宏觀經濟的結構性困境出發,來解構此次針對1997年前出生子女的簽證放寬政策。這政策鎖定的目標受眾,恰好是27歲至47歲這一個年齡層群體。從人口經濟學的角度來看,這正是職業生涯中生產力最高、納稅能力最強的「黃金壯年期」。英國在脫歐後面臨着嚴重的勞動力斷層,加上本土人口老齡化帶來的醫療與養老財政壓力,急需輸入一批擁有「即時戰鬥力」的移民。相關香港年輕人具備良好的教育背景、一定的資產積累,且英國政府無需為其成長與基礎教育承擔任何財政成本。

因此,這項政策本質上是一場經過精密計算的勞動力「擇優挑選」(Cherry-picking)行動。對於香港年輕一代而言,這看似是一個新增的選項,但必須警惕其中的機會成本:當英國政府將移民視為填補經濟缺口的「燃料」而非需要長久呵護的「公民」時,貿然投身其中,極可能在付出了最寶貴的幾年青春與積蓄後,發現自己仍被擋在永久居留的高牆之外。與此同時,他們原本可以在熟悉的就業市場中積累職場經驗與人脈資源,卻因這場充滿變數的異國冒險而通通付諸東流。

進一步深入剖析具體的政策變動,英國政府擬將申請永久居留(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 ILR)的英語要求提升至B2級別,並設立相當於當地全職最低工資一半的12,570英鎊年薪作為「貢獻」底線。這變動具有極強的象徵意義與實質影響:它標誌着BNO簽證的性質,正從一種宣稱基於歷史道義與居住時間的「權利」,轉化為一種必須通過經濟產出才能換取的「特權」。這種「賺取式定居」 (Earned Settlement)的邏輯轉向,精準地將打擊面鎖定在那些依賴積蓄生活的退休人士、全職家庭主婦以及從事零工經濟 (Gig Economy) 的低技術勞工身上。

對於這部分群體而言,12,570英鎊的年薪門檻看似不高。但在實際操作中,這意味着他們必須進入正規就業市場並持續納稅。許多帶着變賣香港資產後的資金、滿懷憧憬抵達彼岸的港人,可能在五年後驚覺,自己僅被視為消費力的來源,而非社會結構的一員。若無法跨越這新增的經濟與語言門檻,他們將陷入一種進退維谷的法律困境:一是選擇回流,承認移民失敗;一是被迫無止境地續簽BNO簽證,繼續繳納高昂的簽證費與逐年攀升的移民醫療附加費(Immigration Health Surcharge, IHS)。這種狀態在法理上近乎一種缺乏政治權利的「二等公民」,他們成為了英國財政黑洞中長期且穩定的填補者,既承擔了納稅與繳費的義務,卻被剝奪了落地生根的確定性。

在相關政策變動的博弈中,部分聲稱代表在英港人利益的倡議團體所採取的策略亦值得商榷。他們試圖利用從最近的在英港人調查中得出「88%移英港人恐無法達到新門檻」這驚人數據向英國工黨政府「賣慘」求情。這種策略在國際談判與公共政策遊說中,無異於一場自殺式的政治表演。在冷酷的現實政治與財政精算面前,主動暴露群體中高達九成的人口可能缺乏足夠的經濟競爭力或語言適應力,並不會喚起決策者的憐憫。

相反,這恰恰為英國右翼勢力與工黨政府提供了最為有力的「數據支持」,證明收緊政策是防止福利體系被拖垮的必要之舉。這種策略性的誤判,不僅無法為在英港人爭取到更寬鬆的待遇,反而可能加速英國工黨政府將BNO群體從潛在的「資產」重新定義為「負擔」。這將導致政策導向更為嚴苛的精英篩選,進而引發移英港人社群內部的劇烈階層分化:少數能夠融入主流的精英將獲得居留權,而大量邊緣群體則被迫滯留在簽證循環中,成為社會的「隱形戶」。

從歷史與法律的長遠視角來看,任何國家的移民政策調整都是其主權範圍內的權力行使,外人無從置喙。但這恰恰提醒了市民大眾「公民身分」與「寄居者」之間的本質區別。在充滿變數的國際局勢下,將個人的命運與家庭的福祉寄託於一個正處於財政緊縮周期、且政策隨時可能因政黨輪替或經濟指標而變動的國家,無疑是一場勝算難料的賭博。

真正的歸屬感與安全感,往往源於一個能夠給予其國民無條件接納與穩定發展預期的母體社會,而非一個需要不斷通過繳費與考核來證明自己「剩餘價值」的客居之地。對於那些正處於十字路口的港人,尤其是擁有專業技能與廣闊視野的年輕一代,或許是時候跳出單一的線性思維,重新評估哪裏才是能夠真正接納自己、讓才華得以施展且無需時刻擔憂被政策遺棄的安身立命之所。畢竟在時代的洪流中,選擇一個能夠與個人成長「同頻共振」的發展平台,遠比追求一張充滿附加條件與變數的居留證,更為明智且長遠。

作者李頴彰是執業律師、熟悉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事項,暨南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政治學博士候選人。

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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