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收回高球場建屋 非仇商仇富 反助社會團結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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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高爾夫球場的去留成爭議,政治團體需要有清晰表態,惟部分立場較明確,部分仍然曖昧。收回高球場發展公營房屋,不應扯上「仇商」、「仇富」的民粹口號,而是基於增建單位,解決住屋需要,且能糾正政府賤價批租、將土地資源交予小撮人手上的歷史錯誤。減少貧富不均,才能增強社會團結、信任,減少政治不穩,這樣的結果反而有利營商。

早前政府委托顧問公司,就發展粉嶺高球場進行估評,若整體發展高球場,僅提供1.3萬個單位。(資料圖片)

工商政團反對理由欠說服力 公民黨民建聯猶疑未決

不論是局部還是全面發展粉嶺高球場,政府委託顧問報告估算可建單位均大幅低於《香港01》和民間估計,而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公開回應高球場去年舉辦活動12萬場,「篤數」至極。政府給外界的印象就是維護高球場,所謂傾盡全力覓地建屋,口惠而實不至。

面對壓力,政治團體為高球場去留表態。民主黨、工黨和社民連支持全面收回高球場方案。工聯會也曾倡議先利用高球場興建房屋。那邊廂,新民黨、以及代表工商界的自由黨及經民聯雖然沒有「官方」說法,但其議會代表也反對發展。細聽反對理由,不難想像部份反對者言不由衷,例如高舉保育古樹,但《香港01》早前引述中華樹藝師公會會長意見,指場內只得一棵古樹值得保留,質疑「忽然保育」的原委。

中華樹藝師公會會長歐永森直言,就他所見,球場內只有一棵值得保留的樹。(資料圖片)

有些反對意見來得直白,例如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失去高球場會損害城市地位。香港雖為彈丸之地,仍擁有不只一個高球場,愛好者可以到其他地方享樂。再者,如果城市地位僅繫於一個高球場,未免太小看香港的競爭力。高球場的會籍以千萬元計,管理者自然會優先開放給會員使用,公眾使用定有限度。再者,即使高球場開放更長時間更多場次,也始終不及公眾高球場。

相較之下,公民黨和民建聯的態度則有待明確。公民黨雖然於2013年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中動議支持在高球場建屋,而黨員陳淑莊近日個人支持局部發展,但該黨的立場仍然欠奉。民建聯的態度更為含糊。該黨號稱跨越階層,理應統合各類組群,凝聚共識,以收回高球場建屋解決住屋問題。然而,該黨意見仍然紛紜,參與補選的鄧家彪建議搬遷高球場,惟對全面發展高球場持觀望態度,黨友柯創盛就指需要共識,商界出身的蔣麗芸更是堅決反對。究竟民建聯何時才有一致說法,表現大黨風範?

租金昂貴是基層人士面對的一大住屋難題。(文雪萍攝)

非盲目仇富 收回土地可改善總體生活

隨着高球場議題升溫,有不少反對收回場地的評論,批評支持者「仇商」、「仇富」,侵害享樂自由,以至大搞「共產主義」。首先,我們不應批評民眾仇富,而是政府偏袒富商巨賈,高球場是政府廉租給高球會,間接補貼2,600多個高球會員。不少私人遊樂場也是用類似方式獲批租營運,管理者藉會籍和活動牟利。政府應該一早糾正此等批租條款,至少要營運者以市價承租。

其次,主張收回高球場建屋,其實是建基於「分配正義」,即分配經濟事物給個人的原則。在此重申,我們不是說由於大部份香港人不打高球、所以便可以強逼少數愛好者放棄活動,讓全社會一起匱乏;這種硬生生的平等主義,並非我們的理想。社會容許有一定程度的財富和生活質素的差距,但大前提是不能縮窄底層群體的機會,損害底層生活。誰也難以否定港人住屋困難;增加公營房屋,市民可以有更理想的住屋環境,盡可能令租金和樓價不超出負擔能力。透過資源再分配,讓處境較差的人較先獲得資源,改善生活,最終提升整體人口的生活質素,這是政府的應有之義。

正義的公共開支,必須滿足社會共同需要,以及為社會大眾、特別是弱勢社群提供合理社會保障、基建設施、共享資訊。(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安居才可樂業 營商貴乎社會穩定

各個政黨須盡快就粉嶺高球場的去留表態,不要猶抱琵琶半遮面。港府低價批租給粉嶺高球場,實為補貼,浪費珍貴的土地資源。支持全面收回高球場興建公營房屋,並非旨在煽動民眾「仇商」、「仇富」,而是導正公共資源分配。正如本期「01周報社論」所述,政府理應使各階層都能充分享受社會經濟發展成果,不讓任何一方成為犧牲品,方最有助社會團結,同時營造有利營商氣氛,商界同樣得益。相反,如果政府任由房屋土地資源分配不均,貧富懸殊差距擴大,社會將難以維持穩定,最終必會影響香港的經濟發展,民眾的怨氣只會湧向權貴,到時補救也為時已晚。

註:2018年立法會新界東補選,除鄧家彪外,其他名單包括黃成智、方國珊、陳玉娥、范國威、趙佩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