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綠置居非公屋 陳帆莫文過飾非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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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於本周三(4月18日)出席立法會財委會會議,指綠置居將計算作公屋。惟兩者的性質判然有別,不應混為一談。「01觀點」多次指出,綠置居的定價方式、轉售限制均極為荒謬,在未滿足公營房屋需求的大前提下,政府應中止計劃。如今政府未有回歸正途,反將綠置居、公屋混而為一,文過飾非,實在可笑至極。

(羅君豪攝)

陳帆提出如此不倫不類的說法,也許就是要掩蓋公屋興建落後進度的真相。觀乎《長遠房屋策略》,政府計劃在五年內推出十萬個出租公屋單位,只是進度卻遠遠落後預期。近日,消息人士向《香港01》透露,2023年的公屋供應量將會斷崖式下跌,情實堪憂。公屋供應不足,就應急起直追,但是政府未有為之,反倒行逆施,將新建的出租公屋轉作綠置居。可以推測,陳帆為免公屋供應量在帳面上進一步減少,由是偷換概念,將綠置居當作公屋計算。

就兩者的性質而論,綠置居屬於置業項目,公屋屬於出租項目,分別顯然易見。至於兩者的定價原則之別,同樣甚為明顯。綠置居以市價六成定價,隨着樓價水漲船高,其價格亦着實不低,固然,陳帆過去一再強調,綠置居定價有考慮到市民的負擔能力,惟其不理樓價上升,堅持綠置居與市價六成掛鈎,而未有直接以市民的負擔能力計算售價,可見負擔能力並非定價的主要考慮因素。反之,公屋的租金釐定方式縱然有可議之處,但是仍主要參考市民的負擔能力。

陳帆指出,初步認為綠置居會計入公屋類別統計。(歐嘉樂攝)

綠置居、公屋的服務對象或許同樣是符合綠表申請資格的市民,但是這批市民當中,也有貧富之分,綠置居造成的客觀效果,就是加劇階級分化。去年,政府原本有意將火炭的公屋項目轉作綠置居出售,但是房委會恐怕項目地區偏遠,乏人問津,故將規模大大縮小。可以推論,政府為了增加項目的市場價值,或會大規模將市區公屋項目轉作綠置居。市區公屋本已彌足珍貴,沒有能力置業的公屋居民,將來或許就只能住在位置偏遠的地區,大大增加了他們到市區工作的難度。陳帆不但未有正視問題,反而大玩數字遊戲、粉飾太平,難言合理。

至於「公屋流轉」之說,同樣也難成綠置居算作公屋的理由。固然公屋居民在購買綠置居後,可以釋出單位,然而,購入綠置居五年後,市民可以補地價將單位在市場出售,這些物業的性質到時就與私樓沒有分別。我們須問,這些「天價」綠置居,仍會否當作公屋?由此看來,陳帆之說,實在不堪一擊。

事實上,陳帆已非首次語出驚人,過去他曾提及公屋三年上樓不過是意識形態問題,在談及綠置居時,他又指定價不考慮市價。當時公眾以為他出身技術官僚,不善辭令。然而,房屋問題遲遲未有解決,他的言論又一而再,再而三地違反常識,公眾就難免質疑,他職責到底是為市民服務,還是為荒謬政策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