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電一腦】大混亂一如所料 環保署比上莊大學生更業餘?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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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電一腦」計劃在昨天(1日)正式生效,政府會向冷氣機、雪櫃、洗衣機、電視機、電腦、打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的製造商徵收循環再造費,一如所料,製造商將之轉嫁予零售商,而零售商又將之轉嫁予消費者。但更大的問題是,此計劃同時將前述八類電器納入《廢物處置條例》監管(今年底生效),處理者必須取得牌照,結果令「收買佬」拒收這些電器;若消費者不願多付錢予零售商購買「立即無縫交接」服務,便要將舊電器暫存家中,等待指定回收商上門回收。可以想見,一般人都會選擇將電器隨意棄置,變相不利環保。其實這些問題,社會早已預料及提出,最終亦不幸應驗,我們不禁要問,為何環保署會犯上如此業餘級的錯誤?

市民今日起購買這些受管制的「四電一腦」電器,電器鋪可以免費安排收集商到市民指定處所移走一件同類別舊電器,送往循環再造商作妥善處理。(勞敏儀攝)

歸納「四電一腦」計劃的四大問題,包括︰

一、「無縫交接」想法離地︰銷售商須免費安排法定回收商為消費者移除舊電器,買賣雙方可將「新貨到運」與「提走舊貨」安排在同一天,但實際情景中,市民壞了冷氣機、雪櫃、洗衣機,當然想盡快取得新貨,未必會等待回收商安排的日子(見第三點);
二、消費者遭雙重徵費︰參考大型零售商的做法,若消費者想盡早「無縫交接」新舊電器,可支付100至300元的費用予零售商,但電器的價錢本已上調,無異於雙重徵費;
三、收集商供不應求︰現時只有三間持牌回收商可處理舊電器,當中又只有歐綠保提供上門收集服務,不能應付需求(有傳媒指,歐綠保的最快上門日期已排至9月底),消費者可能索性直接棄置電器;
四、浪費現行回收網絡的力量︰有未獲牌照的小型回收商表示,為免誤墮法網,所以拒收舊冷氣與舊電視,結果加重了持牌回收商的壓力,他們是否應付得來,着實存疑(見第三點)。

其實上述四點,不論是「01觀點」,以至社會各界,均早已預言;平情而論,這些都不是深奧的道理,但為何專責處理此事的環保署(及其之上的環境局),竟未能及早預料?又為何在各界連番「提點」後,也沒有想出修正的辦法?

條例生效後,市民自行棄置四電一腦產品會否觸犯法例?不會,但環保署不鼓勵自行棄置。而且今年12月31日起,堆填區及其他指定廢物處置設施(例如廢物轉運站),不會再接收和處置被棄置四電一腦。(資料圖片)

無可否認,「四電一腦」計劃的理念就是生產者責任制,縱使相關成本最終轉嫁至消費者,但在環保「大義」面前,也很難說這不是「必要的負擔」。問題是,當局在沒有全面配套的情況下就推出政策,結果就是好心做壞事,除了擾民,也令一般市民對「環保」更見反感,對有意推動環保的當局來說,可謂賠了夫人又折兵。

昨天,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直言,「在法例實施初期,市民和業界都需要時間適應新的安排和運作流程」,言下之意,即待計劃運行日久,各方熟習法規,問題便會迎刃而解。這種說法無疑在陳述事實,畢竟那確是一種常見情形,但卻無視了政府的責任︰當局就是要盡量減低新計劃引起的震盪與不便,若凡事皆旨意民間持份者自行適應、調節,政府的角色安在?

為免雙重徵費和電器遭直接棄置,政府必須確保市面上有提供上門收集服務的回收商,也應有限度放寬對「處理」舊電器者的限制,考慮讓小型回收商專責回收,然後將之交予指定持牌回收商。在過程中,如何令大小型回收商均不至於覺得無利可圖,又不會妨礙環保,便視乎政府的協調與補貼,而這正是彰顯政府價值之所在。若一切皆留待坊間自發解決,豈不是守株待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