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帆稱港鐵罰則不應對員工添壓 反照政府無視勞工權益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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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本周三(24日)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重申政府將嚴肅跟進上周的鐵路癱瘓事件,但懲罰港鐵要有理有節,不應對修復、營運員工帶來壓力,以免影響鐵路安全運作。港鐵四線癱瘓,應急措施混亂,禍延全港市民,管理層有無可推卸的責任。政府是港鐵大股東和監督者,理應立刻問責,重罰管理層,而非為港鐵高層辯護,更不可拿員工做擋戰牌,與民為敵。若果管理層把所有事故責任推諉前線員工,政府應出手制止,以保障勞工權益。

港島線、荃灣線、觀塘線和將軍澳線出現四線同時延誤,為打工仔帶來「大災難」。(林若勤攝)

港鐵罰金過輕 難以問責

港鐵每天運載五百萬人次,冠絕所有交通工具,確保服務順暢,殊不簡單。鐵路正值建造及訊號提升的關鍵時期,員工上下壓力尤其沉重。大部分時候,市民體諒港鐵員工。即使在山竹襲港後的工作天,東鐵線受阻,乘客在車站焦急候車上班,苛責港鐵的只屬少數,矛頭全指向政府宣布復工。

相反,上周的港鐵四線癱瘓,明顯是港鐵內部過失。港鐵雖然指事故不涉及人為或系統測試,但後續的通報混亂,應急交通工具欠奉,管理層難以置身事外,應當問責。事故影響遍及整個市區,但現有罰則沒有考慮延誤的規模,市民擔憂罰金只是區區幾百萬元,對港鐵完全不痕不癢。

港鐵嚴重事故一再發生,政府是大股東和監督者,理應當機立斷,從速杜絕懲罰機制的漏洞,將罰金與事故規模掛勾,並設立明確機制扣減管理層酬金。將罰金賠償給乘客,是展示歉意的最具體方法。

根據港鐵現有機制,倘列車服務延誤會根據延誤時間長短,設不同罰款額,惟港鐵未有就今早事故的罰則作詳細解釋。(林若勤攝)

員工與民非對立 高官莫袒護港鐵 

豈料陳帆袒護港鐵,在立法會回應懲罰機制時表示「不應對修復、營運人員帶來壓力,以免影響鐵路安全運作」,暗示難以大幅收改罰則。誠然,陳帆不是首名官員表達相關擔憂,兩名前任局長鄭汝樺張炳良亦曾提出類似說法。三任局長的「共識」,表面上體恤員工,實為頂住民意壓力,協助港鐵高層卸責。

更甚者,此等言論猶如把港鐵員工置於市民的對立面,挑起矛盾。固然,若果過份強調班次班次準時,要求運作毫無失誤,動輒要求港鐵繳付天文數字罰金,員工為滿足硬指標,或會隱瞞過失,工作壓力會損害員工身心健康,增加事故機會。管理層要維護面子,保住酬勞,可能逼迫前線同事執行任務。

在台鐵普悠瑪號出軌事故後,坊間紛紛回顧2005年日本JR西日本福知山線電車高速出軌,釀成六百多人死傷的慘劇。調查發現車長害怕誤點受罰,情急之下提速試圖追回時間,結果出事。此後,社會反思不惜一切追求效率的代價。

 

陳帆強調,初步無跡象顯示,事故與測試新訊號系統無關,但強調目前已把各線訊號系統分離,獨立運作,不會再發生同類事件。(李澤彤攝)

政府須提升員工權益 增加議價能力

要避免制度害人、制度殺人,政府要平衡勞資力量,加強員工話語權。在修訂罰則時,政府應充份聆聽員方意見,確保改動不會過於為難日常工作。事實上,不論港鐵還是其他企業,政府也應確保員工在遇到資方不合理要求時,可以無畏無懼發聲。引入集體談判權,正是拉近勞資勢力差距,增強員方議價能力的武器。

市民不願見到港鐵屢受懲罰,天天呼嚷管理層問責下台。但當事故果真發生,而事後查明為港鐵責任,港鐵需要有實質、合理的承擔。現有懲罰過輕,政府要逼使港鐵提升罰則,尤其針對管理層。若然政府真的關切員工福祉,擔心罰則過重會殃及員工,則更應該運用大股東身份,檢視勞資關係,協助員工增加議價能力,同時消弭與市民的矛盾。整治港鐵是個漫長和複雜的手術,政府應展現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