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房屋只解燃眉之急 保障租住權、增建公屋方為關鍵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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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01》綜合多個消息,指政府有意陸續推出多項有利落實過渡房屋的措施,包括向行政會議提出豁免項目地價,設立基金增加供應,又物色更多興建地點。住屋困擾萬千基層市民,過渡房屋可救燃眉之急,但政府絕不能視此為德政。政府應謹記過渡房屋只是過渡政策,廣建公屋、重設租住權保障才是終極目標。

地政總署已向運輸及房屋局提交多幅市區閒置地,研究是否可作過渡性房屋。(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訂立建屋目標 確保數量充裕

本屆政府動員內部及非政府組織的力量,推動多個過渡房屋計劃,利用現有住房及新建短期房屋,改善基層市民的住屋環境。官員過往提及,若有需要,政府會提供意見及協助。因此,若然上述幾項建議都能落實,有望加快建屋進度,以及確保建屋資源充足。

話說回來,在官地興建過渡房屋,理應可以一開始免除商討地價的程序,反正房屋不會為非政府組織帶來甚麼盈利。商討地價未免虛耗時間。此外,既然官地能夠興建過渡房屋,為何不走前一步,直接興建公共出租房屋,提供永久居所給市民?就此,政府宜作更多交代,釋除疑問。

隨着政府推出修正過渡房屋措施,加上政府過往興建公屋的進度一直落後《長遠房屋策略》目標,這意味着過渡房屋政策將會維持相當時間。正因如此,外界不免擔心,日後會否有住戶因為遲遲未上公屋,又未有足夠財力租住合適私樓,甚或因為業主收回單位、地主收回土地等因素,他們要重回瑟縮劏房、板間房的非人生活。

就此,政府必須訂出充裕的建屋量目標,方便預留單位調撥,確保上述惡夢不會發生。以輪候公屋隊伍申請計算,現時有15萬家庭住戶及11.7萬單身人士,若各有一成有意居住過渡房屋,那就是2.6萬個單位。

鄭泳舜要求,設立20億元社會房屋專項基金,希望當局未來3年可以興建1萬個過渡性房屋單位。(林景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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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渡房屋之外 引入租管壓抑租金加幅

不能否認,政府難以獨力滿足所有過渡房屋需求,現時依靠非政府團體與私人業主接洽,以低於市值租金給基層承租,可謂杯水車薪。不過,正如「01觀點」多番申述,為保障廣大草根市民的利益,政府必須增加租客保障,例如現有租客優先續租,在租金在一定水平以下的單位實施租金管制,並限制租金加幅。如此一來,即使租住環境仍然惡劣,但租金可望受控,市民總算得以鬆一口氣。

任憑政府為過渡房屋項目「拆牆鬆綁」,縮減建造時間及增加地點,政府不能以為這是德政,因為政策只是彌補昔日過錯而已。必須重申,整個計劃源自政府過去十多年拒絕大刀闊斧興建公屋,加上政府放任私人租金飆升,公屋供求失衡,以致公屋輪候隊伍有增無減。房委會更指出,2017/18年度至2021/22年度的年均建屋量不足1.5萬間,解決房屋問困局之路仍遙遙。

不少人會將過渡房屋與臨時房屋區比較。為了安置居住在非法搭建木屋,而未及遷入公屋的居民,港英政府在1964年起興建臨屋區。縱然期間不斷興建公屋,安排臨屋居民上樓,改善環境,但最後一個臨屋區要到2001年五月底才清拆。十多年後,特區政府推出性質相似的過渡房屋,等同表示房屋政策大倒退。臨屋要等四十多年才結束歷史任務,究竟政府會用多少年頭,才可結束過渡房屋項目?一切要視乎政府的決心和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