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的民意與商界聲音 林鄭政府站在哪邊?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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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法不撤,師奶罷工。」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聲音近日遍地開花,不只多間學校的師生發起聯署,連「師奶」也矢言要拉倒法案。
另邊廂,商界代表再獲保安局接見,其提高刑期門檻的建議更獲認同;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隨即撤回司法覆核申請。
兩種同是質疑的聲音,兩個截然不同的對待。社會不禁疑問,林鄭政府在修訂《逃犯條例》一事上到底站在哪方?

特首林鄭月娥的母校嘉諾撒聖方濟各書院、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母校九龍華仁書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母校嘉諾撒聖瑪利書院等,皆有師生和校友發起聯署,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批評政府漠視民意。

更重要的是,反對聲音遍地開花,短短一、兩日之內已經遍及逾百間學校和大專。

聯署聲明遍地開花

固然,如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所言,部分師生和舊生聯署並不代表整間學校的立場;而且,法例修訂亦非鬥人多,否則容易淪為民粹政治。然而,圖以「聯署不代表全校」、「政治不應干預教育」等言詞為爭議開脫,只會有失焦點,因為關鍵始終在於,反對者的批評和憂慮是否成理。

值得留意的是,各校的聯署並非一式一樣,搬字過紙。相反,大部分聯署發起人皆自擬聲明,例如針對政府的諮詢期過短,不滿政府不肯考慮其他可行方案,還有草案「直上大會」的壞先例等。由此可見,不少聯署均是經過思慮,具體指出政府方案或做法的不妥之處,值得當局虛心聆聽。

然而,林鄭政府會兼聽甚至接納反對聲音嗎?對此,社會難以樂觀。舉例說,多名外國駐港領事對修例有所保留,歐盟更向香港政府發出外交照會,特首林鄭月娥卻自言「聽不到條例有何問題」,還說是外國領事未能準確理解條例,擔心過慮。外交官的意見尚且如此看待,學界聯署和「全港九新界離島師奶」的意見,特首又會看得起、聽得進嗎?

——聽得進,若是商界提出的話。周一(5月27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與香港總商會會面,商會提出三個要求,包括將移交門檻由刑期三年提高至七年,移交要求須由中央最高機構提出,政府亦要考慮人權保障。僅一天後,李家超接受傳媒專訪,表示會認真考慮將刑期門檻提高至七年,以及移交內地的港人逃犯可申請回港服刑。

自由黨鍾國斌表示,據他了解,《逃犯條例》修訂將會作數項調整,包括將移交罪行刑期門檻增至7年,以及將追溯期與相關罪行的最高刑期掛勾。(資料圖片/吳煒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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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刑期門檻 商界收貨

從讓步的時間和內容來看,政府顯然接納了商界的意見;自由黨鍾國斌亦向《香港01》表示,《逃犯條例》會將追溯期與刑期掛鈎,逾期不究。被澳門法院判囚五年多的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在周三(5月29日)發表聲明,撤回或中止《逃犯條例》的司法覆核申請,足見政府接納商界的建議、提高刑期門檻,等如給予了劉鑾雄很大的保障。劉鑾雄更在聲明中自言是愛國愛港商人,全力支持政府施政,全然打倒之前開打司法戰的立場。

坊間和外國領事的是質疑聲音,商界代表的也是質疑聲音,但林鄭政府對前者不屑一顧,甚至不予接見;對於後者,當局卻連番與商會見面,甚至先後兩次讓步。由3月的第一次讓步,從移交罪類中剔除多項商業罪行,至今次將刑期門檻由三年提高至七年,政府由始至終都沒有具說服力的原則或法理依據,說明為何修例方案必須如此。許多有理有據的反建議,例如是立法會議員田北辰的港人港審方案,獲得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認同為合法和可行,政府也只一兩句簡單否定。

由此可見,政府在這次修例爭議中,既非站在人多、廣大民意的一方,也不是站在道理那邊。政府的取與捨、堅持與讓步,全看發聲的人是否財雄勢大,在立法會中是否擁有關鍵幾票。在目前建制派佔大多數議席的情況下,政府只求經民聯、自由黨等商界代表投下贊成票,而不顧修例方案是否合乎法理、可否保障人權。

《逃犯條例》修訂工作原為應做之事,惟林鄭政府手段如斯低劣,令反對浪潮有破竹之勢。距離6月9日大遊行及6月12日立法會二讀尚有兩星期,政府若再不問情理、偏幫商界利益,這不只會令民主和建制派的對立惡化,更會加深階級撕裂。一次修例,可謂令林鄭月娥的管治能力完全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