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林鄭傲慢如玩火 賭注卻是全香港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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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將於六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 」——星期日(6月9日)晚,政府用這一句話惹怒了幾乎全香港人。特首林鄭月娥好像在告訴大家,遊行人多人少、社會民心背向,她都不會放在眼內。
這樣的管治態度,會對香港造成甚麼後果?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大遊行不只擠滿天后至金鐘一帶,連多個港鐵站也擠得水洩不通,無疑是回歸以來規模最大的示威之一。

面對這場示威,任何從政者都必須謙卑聆聽,深刻反思。但林鄭政府的反應是甚麼呢?當局在晚上11時、示威者尚未完全散去之時,即發一篇新聞稿,強調政府已「聆聽了不同的意見」,「有效釋除早前提出的大部分疑慮」,但其實有如錄音機般,繼續無視法律界如資深大律師和法官的質疑,在很多人眼中是毫無說服力的一份聲明。

更重要的是,聲明最後特別加上一句「《條例草案》將於六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這句話,顯然是政府想杜絕社會的「幻想空間」,表明不會放棄修例。但在一場規模如此龐大的遊行後當晚,當局就如此斬釘截鐵,客觀效果而言,等如向社會展示了無論民意有多浩大,政府仍然會依舊推動和通過修例,可謂十足挑釁意味。

民陣昨發起遊行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大會稱有103萬市民參加。警方則稱高峰期有24萬人參與,引起社會關注。(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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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賭示威者會無奈「硬食」?

須知道政治家要有政治倫理和責任感。在一般情況下,民選領導人若然面對如此龐大的示威,必然要妥善回應,否則等同與民為敵,遭受選民懲罰。但在香港,眾所周知,行政長官由於仍未由普選產生,故此只要獲得立法會足夠議員支持,政府其實可以強推法案。這背後潛藏的是一種「有權用到盡」的心態——只要政府有權這樣做,它就不用忌憚社會民意。但這種管治手法有如政治賭博,賭的是反對者不會將抗議行動升級,不會與政府全面鬧翻。

然而,林鄭的賭博其實相當高風險。香港這個社會,一來非常信奉民主、法治等理念,認為政府即使非普選產生,也應向廣大市民負責;二來經過佔領運動、旺角騷亂等事件後,社會對於政府不信任及不認同,民怨很容易激發。所以,若然林鄭月娥執意逆民意而行,其實沒有人能夠百分百肯定,市民仍然會無奈接受,而不是發難甚至失控。

更重要的是,目前社會已滋生這樣的苗頭。在星期日大遊行結束後,一小撮較激進的年輕人留了下來,待子夜過後即衝擊立法會,以鐵馬與警方互有攻勢,造成數人受傷。使用武力、襲擊警方,向來被視為不應該的,但今次事件特別的是,溫和民主派大致沒有譴責或「割蓆」,反而社會上不少聲音對於這小撮人寄予同情。為甚麼會這樣呢?

社會是否開始同情衝擊者?

我們當然認為,港人應該以和平的方式表達意見,任何暴力行為都是毫無必要的。但是,官員不得不正視一個社會現實:似乎有些人不只不恥政府對民意無動於衷,甚至開始理解為甚麼有人採取較激進的手法,例如使用武力衝擊。這種情況,比起2014年的新界東北撥款示威、佔領運動、2016年旺角騷亂,顯然不同——以往社會大多數人都不會同情使用武力的激進示威者。

是故,當和平集會後有激進人使用武力,而且社會竟然譴責聲音疏落,實為對政府響起管治警告。一旦林鄭月娥的政治賭博失了預算,當其勉強而為之時,反對者會不惜升級抗議行動,最後會是整個香港賠上代價——溫和的反對聲音轉趨激進,年輕一代要在街頭浪費寶貴青春甚至血汗,整個社會也陷入撕裂和內耗。

一個傲慢的人玩火,是他個人的事;但一個傲慢的特首玩火,賭注卻是整個社會。《逃犯條例》修訂一事演變至今,林鄭月娥何時才能看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