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些廢紙圍城 香港亟需環保新政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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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新年新氣象, 內地在2021年伊始全面禁用塑膠飲筒、禁止廢紙進口、廣東修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一系列環保新政顯示內地決心向環保生活邁進。這與差點經歷廢紙圍城、在環保議題上相當被動的香港形成鮮明對比。

內地原定今年起禁止廢紙進口,令以內地為九成廢紙出口地的香港大亂陣腳。雖然最後有驚無險,內地暫時願意設立特別安排,容許香港在自身的紙漿廠於2024落成前,由廣東省四間大型回收再造紙廠接收本港廢紙,但此次廢紙圍城的危機無不顯露出香港在廢品回收和環保議題上的被動和潛在危機。

廢紙回收商在此次危機下已嘗試聯繫東南亞廠商接收廢紙,而因為疫情下歐美廢紙運往東南亞成本增加,成了香港廢紙出口東南亞的東風,但求人終不如求己,依靠他人始終存在相當大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因此,此次廢紙圍城的危機真正應讓香港人警惕的不應僅是廢紙出口是否得到解決,而是關注香港社會處理垃圾、推進環保的能力。

據了解,港府已與內地達成協議,容許這17個承辦商與內地4間紙廠接軌。(資料圖片 / 李澤彤攝)

廚餘、造紙皆未見成效

目前廣東省共建成生活垃圾處理設施172座,總處理能力每日14.9萬噸,讓生活垃圾處理能力遠超生活垃圾產生量。然而香港在建設垃圾處理工程的道路上卻頗為坎坷。2011年7月政府推出資助屋苑安裝廚餘處理設施的「屋苑廚餘循環再造資助計劃」,然而至今也僅36個屋苑參與,使香港廚餘回收率僅約2%。與此次廢紙處理息息相關的屯門環保園批出造紙廠合約,奈何承辦商爛尾,需於2021年上半年重新招標。這些加強香港垃圾處理能力和自主性的工程為何頻頻受阻,是業界缺乏誘因,還是政府推動過程中缺乏魄力?政府必須總結這些失敗經驗,找到癥結所在,加強香港垃圾自我處理的能力,才能避免下一次廚餘圍城、塑膠圍城的危機。

與香港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內地一系列的環保新政,這些措施不僅展現出內地比香港政府在推動環保上更積極的主動性,其背後所映射出來的對環保的新認知更值得港府反思。以廣東省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新修訂的《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為例。修訂條例一方面「新」在其進一步明確了垃圾處理各步驟中的不同責任人及相關處罰措施,更細緻、準確地監管垃圾分類處理工作,避免了社會所擔心的分類投放,卻混合收集、運載處理的假環保問題。另一方面,條例的「新」更體現在其環保思維上,相對於此前將垃圾分類是為某一個群體或環節的任務,新條例明顯著眼於整體,即注重環保鏈條中的協調並進和社會整體參與。然而香港垃圾回收的困難之處也正在於政府政府畏首畏尾,連生產者責任制都難以推動,15年過去,仍是「正籌備實施」該計劃。因此香港在思考環保政策時,應更全面地探討各環節、各角色的責任,並向廣東省的新條例一樣,予以相應的處罰措施,才能保證社會上下參與到環保推動的工作中。

當然,內地措施並非十全十美,上海和廣東等多地均有民眾提出垃圾分類桶不足,開放時間難以配合居民生活等問題。但內地推動環保的積極性是值得效仿,香港亦可以借鑑內地先行的經驗,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在新的一年推動香港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