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欖隧道教訓沉痛 北部都會區莫蹈覆轍
三十年前的今天,亦即是1995年5月29日,港英政府代表、運輸司鮑文與由新鴻基、中銀、華潤和中旅社合組的三號幹線(郊野公園段)有限公司代表簽訂協議,見證居民等候已久的大欖隧道正式展開工程。簽約地點在灣仔新鴻基中心,折射出佔合組公司五成股權的新鴻基,在大欖隧道項目中扮演了牽頭角色。
早在八十年代末,屯門和元朗區人口愈來愈多,但就業機會卻仍然集中在九龍和港島區,於是屯門公路的塞車成為居民日常。興建一條新公路連接新界西北和市區,可以說是常識。時任立法局議員譚惠珠甚至認為,新幹道對連接元朗、落馬洲乃至內地與香港的交通具有戰略意義。然而,其時港英政府的思維仍然離不開以中環為中心,漠視新界居民的困境以至龐大的發展潛力。
大欖隧道姍姍來遲 財政難題日益浮現
不只立法局議員劉皇發、黃偉賢等為元朗和屯門居民發聲,政府的《第二次整體運輸研究》也透過數據分析和交通流量預測,指出了新界西北交通基建不足,屯門公路將近飽和,並建議興建包括三號幹線在內的新幹道。到了1992年,時任運輸司梁文建指出工程費用龐大,估算高達100億元,正研究專營權的可行性,並準備邀請私人企業表達承辦意向。
在政府放風、蘊釀私人興建的期間,黃偉賢已經表示擔心收費未必是居民可以負擔,馮檢基也認為明明屯門公路塞車是政府早年規劃失誤所致,如果私人興建而導致隧道費過高,居民將被「趁火打劫」地承擔結果。惟港英政府當時顯然不願獨力承擔這筆開支,於是拍板採用「建造、營運及移交」(BOT)模式,並在1995年接收到三份標書。
新鴻基牽頭的財團工程造價最低,38個月的建造期也是最短,因而得到政府合約。即使不少議員指出,其內部回報率與無競爭下中標的西隧項目相若,專營權條款又設有自動加價機制,似在重蹈西隧覆轍,政府卻聲稱擔心修改合約條款會令財團放棄項目。時任議員馮檢基批評政府任由財團迫至牆角,李永達更直指地產商在新界購入了大量農地,物業發展存在龐大潛在利潤,根本不用靠隧道費以帶來回報。但官員就以專營權不涉及上蓋物業為由,強調地產商持有的土地與項目無關。
發展不均導致社會不公 新界西居民慘被懲罰
不論如何,歷史證明了大欖隧道通車後的收費,與西隧真的不相伯仲。在超過二十年時間,元朗居住形同被懲罰——若駕車經大欖隧道及西隧前往港島,時間雖然比以前大幅縮短,但單程動輒過百元,巴士車資也是特別高昂。政府發展新市鎮之後市民「用腳投票」入住,結果卻是要麼交通不便、飽受塞車之苦,要麼承受經濟負擔,這樣的社會不公全拜發展不平衡所致。就連大欖隧道的分流潛力也因而打折,屯門公路的改善始終有限。
大欖隧道專營權周五(30日)晚踏入凌晨將屆滿,收費準備即時大幅下調之際,立法會的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討論如何加快發展北部都會區,沒有來得更合時宜。當年港英政府漠視新界發展潛力,在回歸後多年特區政府也未能擺脫傳統慣性;當年議員提及的新界土地荒廢問題,時至今日依然體現在大片棕地。特首李家超對北部都會區的進度「心急如焚」,可以說承載了打破困局、實現區域均衡發展的厚望。
大欖隧道寫給北都的發展備忘錄
北部都會區不只跟大欖隧道一樣「遲到好過無到」,兩者同樣面臨「錢從何來」的現實考驗。全球經濟不明朗,特區政府連年財政赤字,立法會議員難免着眼於吸引私人投資、優化產業布局、創新融資模式等。但大欖隧道的教訓不應該是白白付出的,北部都會區在引入私人機構參與時,必須將公眾利益置於首位。既然特首認同應以「產業主導」,這意味北都不能只是地產項目的翻版,必須實現經濟結構的多元化和高增值化。加快發展、簡化程序當然必要,但不能以公眾諮詢和長遠規劃作為代價。大欖隧道三十多年的專營權終於落幕,香港在城市規劃、公私營合作與社會公平的方面應該有所進步。
歷史不無巧合——三十年前大欖隧道協議簽訂後不久,屯門公路近大欖因為巨石從山坡滾下而封閉超過一星期以鞏固斜坡,導致屯門對外交通有如癱瘓;三十年後的今日,屯門公路因為爆水管事故,一度封路以致區內交通大擠塞。這仿佛在提醒我們,如果歷史有教訓,就應該認真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