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大基因再遭質疑 政府不能外判責任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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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承辦商華大基因早前一度驗出約30宗初步陽性個案,但衛生署隨後證實其中26宗屬「假陽性」,事件懷疑是樣本交叉污染導致。周四(29日)再有報章報道指出,華大基因招募社區檢測中心採樣員時,即使沒有採樣經驗也能得到面試機會,其「注意事項」更要求平均採樣速度為每小時30個樣本。採樣人員的經驗及時間不足,有責任監管檢測承辦商的香港政府若然後知後覺,情況令人擔心。

華大基因檢測結果出錯的事件,在過去已不是第一次發生。年初華大基因曾發生員工故意搖晃樣本器皿,導致16個樣本呈假陽性結果,3月時亦發生樣本瓶編號出錯的事件,令103名市民接收到載有錯誤樣本瓶編號的電話短訊,亦使他們因此無法登入政府系統下載檢測紀錄。華大基因接二連三爆出事故,政府本來便應加緊了解華大基因的日常運作及管理程序,在制度上避免假陽性或誤報的情況再次出現。

最新被批評的是採樣員招募程序,理論上較易被人發現,政府作為監督者亦應知道其採樣員注意事項。誠如醫學會傳染病顧問委員會聯席主席曾祈殷指出,採樣屬於醫療程序,本應由有採樣經驗的醫護人員,而且每兩分鐘要完成一個採樣的要求亦過於緊迫,曾祈殷指即使是富經驗的醫護人員一小時也只能採樣12人。縱使華大基因解釋兩分鐘要求並非「硬指標」,但這由公司發出的指引本身,已在給予前線員工壓力。

華大基因早前於聯合醫院設置的檢測站。(資料圖片/羅國輝攝)

檢測承辦商沒有免死金牌

華大基因所聘請的採樣員資格可能未如理想,要求可能過於嚴苛,政府對此等基本事項本應有充分了解,適時介入改正。今次事件不管香港政府事前知不知情,他們在此事上也可謂責無旁貸。若政府事前已知華大基因所聘請的採樣員沒有經驗,採樣要求並不合理,政府沒有要求檢測公司作出改善,這本身已是防疫的一大隱憂。但若政府從不知情,這就更是政府對檢測中心監管的系統性問題,若然政府連檢測中心的職員合不合乎要求,檢測承辦商對採樣過程有何標準也不知道,政府根本難言正在擔當監管角色。

為穩定公眾對檢測承辦商服務的信心,政府應向公眾交代他們對檢測承辦商有何監管方法,事前是否知情,並讓公眾了解事件是否涉及華大基因的刻意隱瞞。若政府事先知情,政府更應向公眾解釋為何沒有對華大基因的決策作出跟進。現時全球檢測服務供應緊張,檢測工作或許忙碌,但這也不是檢測服務粗疏的藉口。政府應先檢討自身的監管機制,其次日後若華大基因的問題依然持續,政府更應認真考慮中止華大基因的服務合約,不能讓服務緊張成為「免死金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