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會不能只靠法律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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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6月9日)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本港明年11月將舉辦的同樂運動會,被指措辭不恰當。同日,有酒店被指要求員工必須接種新冠疫苗,並暗示可能會與裁員相關。就兩件事件,平機會也問及如何回應。

明年11月11至19日,香港將舉辦的第11屆同樂運動會,並以「在多元中團結」(Unity in Diversity)為主題,推動平等共融,歡迎任何人士參加,無分種族、宗教、年齡、性別、性取向、能力或背景。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直指:「唔想賺呢啲污糟錢,10億元要唔要都罷」。(鄭子峰攝)

何君堯:同樂運動會有失體面

惟由於活動乃由同志群體主辦,因此也被一些人視為與同志平權運動相關。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同樂運動會是推廣同志運動,及批評部分政府部門高調參與或支持活動。議員何君堯甚至形容活動「有失體面」,及形容同樂運動會的經濟收益為「污糟錢」。

平機會主席朱敏健指,同樂運動會宣揚的是平等、共融、包容精神,而非「宣揚同性婚姻」,並希望各界不要上綱上線。同時,他指出香港未就性傾向歧視立法,因此在法例上難以證明何君堯言論涉及歧視。

其實即使政府就性傾向歧視立法,也不代表一些敏感言論自此絕跡。說到底,法律只能為社會訂立最低標準的界線,但在其之上,社會成員之間是否互相尊重,彼此平等看待,有時候也非法律所能處理,而是考驗公民質素,亦即是市民能否崇尚多元、包容共濟。

疫苗接種要僱傭體諒

同樣在周三,半島酒店母公司香港上海大酒店向員工發信,冀他們8月底前新冠疫苗接種率達七成,並預告業務未來數月如未能改善會考慮裁員。雖然酒店後來向傳媒表示,若員工不打針,不會有懲罰,但事件令人一度以為酒店以裁員相逼。

誠如平機會指出,若然企業不問因由,一律要求所有僱員打針,並以解僱作為不接種的後果,將對孕婦等不適合打針者有較大負面影響,除沒有合理理由支持,或構成間接歧視。但即使僱主制定豁免條件,或許可以免卻間接歧視的指控,但是否代表僱傭之間就沒有磨擦?只怕也不一定。歸根結柢,僱主希望員工接種以保障工作間及店舖的安全,但也需要與僱員多作溝通,曉以大義。另一邊廂,員工也要明白公司的需要,以及正確認識疫苗接種的安全性,不宜因一時印象或感覺而拒絕合作。

社會是充滿歧視和衝突,抑或能夠和諧包容地相處,法律只能夠提供最基本的框架,作用有限。放諸其他社會爭議同樣如此。香港近年來一直受政治爭議等問題撕裂,即便現在不算是劍拔弩張,但也是矛盾處處。我們應該如何求同存異,尋找共識,實在需要更大的同理心,能夠從別人的角度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