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制無助帶來高質素的區議會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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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政府上星期五(7月16日)刊憲,十八區區議會已有214個民選議席出缺,其中黃大仙區議會出缺議席多達20人,觀塘區議會19席懸空,部分區議會更只餘下3名議員,未能達到足夠的法定人數補選正副主席。區議會餘下的2年半任期,近日有報道指建制中人有意恢復委任制,而特首林鄭月娥則傾向綵用「當然委員制」,由分區委員會、滅罪委員會等成員互選產生。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抑或建制中人,有意把區議會恢復委任或當然委員的制度無疑都有其合理的考量。政府不可能委任激進派別出任區議會的議席;而激進的團體亦不可能成為當然委員可以勝出互選選舉。因此以委任或當然委員的方式產生區議會議席,將可以讓議會恢復昔日的平靜,區議會的議程將可重回正軌,急民生所急。

什麼準則可以成為議員?

另一方面,循委任或分區委員會、滅罪委員會等成員互選產生區議會議席的方式亦可以令政府在區議會中有穩定和堅實的盟友。在一些地區重建、交通運輸或城市規劃的議題上,政府將不再陷於「無窮無盡」的反對聲音,地區施政將更為暢順。

然而,區議會作為地區事務的諮詢組織,出任的議員應該是真誠熱衷於「社區民生」、「服務社區」之士,但無論是傳聞中的委任制或當然委員方式,其實都不能確保能帶來高質素的區議會。其中一個疑問是,政府以什麼準則委任議員或相關地區人士成為「當然委員」?假若政府已發展好一套「知人善任」的方程式當然是喜聞樂見。然而,政府的有關委任或當然委員方法若循「近親繁殖」的方法,把區議會的議席如政治酬庸分配給友好的建制政黨,容易養成一班只懂為政府護航、得過且過的建制派議員,絕非廣大市民之福。

應以民生政績爭取選民支持

更佳的做法是一方面社會改變以往二元立場掛帥、只看政治口號的做法,選民重新以議員的政績為標準,以「聽其言、觀其行」的原則選擇合適社區需要的人士出任區議員。另一方面有意出任區議員的從政者應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地經過選舉,以政績和急市民所急的態度嬴取選民的支持,把該做的事做好,不用四出遊說,亦不用把香港的民情誇大。

假若從事地區工作的人士不是有事才派出助理義工,手持大聲公、幾疊傳單走入屋邨街市,似熟賣熟般尋找市民街坊支持,誰會懼怕選舉的洗禮?選民必會以「聽其言、觀其行」的原則,雪亮的眼睛選擇合適社區需要的人士出任區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