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囚權非抗爭 機制政策可探討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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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佔中」案入獄的前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去年以發起人身份成立「石牆花」組織,出發點是協助社會運動被捕及還柙人士提供支援,實際工作是為在囚人士提供支援及爭取獄政改革。惟邵家臻周二(14日)向《香港01》確認關注囚權組織「石牆花」組織解散消息。

「石牆花」成立至今已經九個月,邵家臻指「石牆花」過往協助百多名在囚人士,以進行人道關懷及支援工作為組織宗旨。但其表示在參考近日時事、政府及各方反應後,全體成員於周日(12日)晚上決定解散組織。

「石牆花」政治背景惹爭議

在現時社會環境氛圍之下,「石牆花」的成立緣由無疑容易惹人聯想。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日前就不點名批評,有組織協助在囚人士建立特權和影響力,通過「壟斷」探訪物品供應,企圖在監獄內「建立勢力」,散播危害國安種子,質疑有人在監房「製造特權」,矛頭可謂是直指「石牆花」。

然而,社會要關注囚權問題,並非只得「石牆花」一途,有心人也不用因為個別組織結束營運便不再去探討相關問題。就以囚室炎熱一事為例,有關注囚權多年的社工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此一現象已經是「普遍的老問題」,尤其較舊的院所建築「先天」不通風。隨着香港的首個「智慧監獄」於本年5月開幕,局方亦應相對的囚權指引作出更新,令環境較為適切酷熱情況。

現行投訴機制有改進空間

其實撇開「石牆花」,在囚人士本來已有正式渠道投訴或反映意見。在懲教署的三級機制中,涉及懲教人員投訴均由懲教署署長委任的獨立組別投訴調查組處理,調查結果會再由懲教署投訴委員會審核,主席為一名政務官,其餘成員為懲教署人員;如投訴人對結果感到不滿,可再以書面形式向懲教署投訴上訴委員會申請上訴,主席則由懲教署副署長擔任。

由於投訴調查組和投訴委員會皆為懲教署人員,一些人或會認為並不恰當。但姑勿論如何,在懲教署職員表達外,巡獄太平紳士、立法會議員等也可受理投訴。太平紳士探訪制度每半年一次,需由一名官員陪同共行。太平紳士巡監制度上不設預先通知,惟交通申請經政府及懲教署,可能影響投訴及意見反映的實際操作效果。申訴專員7月時便表示會主動調查太平紳士巡視制度,相關情況有望突破,帶領囚權邁前一步。

社會運動的漣漪效應波及獄中情況並不應該,囚權問題本來更不應該被政治化。事實上,在囚社運人士以外,還有很多在囚人士的權益值得關心。社會應該撇除抗爭心態,而是回到機制、政策方面務實探討問題,這樣才能真正促進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