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市民安居必須規管單位面積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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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發展局及規劃署發表《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最終報告,提到希望「創造『住大啲』的機會」,並且在更新土地需求及供應分析時考慮「改善居住空間,以滿足社會對擁有更寬敞生活空間的期望及照顧市民在不同人生階段的需要」,因而將未來30年房屋用地需求數量由1,670公頃調升到1,850公頃至2,020公頃。

有關評估假設了住宅單位平均面積要增加一至兩成,而以平均每戶2.6人計算,新增的公營及私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預料分別可達215平方呎和237平方呎。接着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撰寫網誌,重申「住大啲」的願景並非空談,更說:「就私營房屋方面,有意見希望政府在賣地或一些重建項目內,規定單位面積最小為多少,其中有建議為200至210呎,政府未來會考慮。」

公私新盤仍見蚊型單位

事隔數星期後,本港陸續再有幾個私樓新盤推出市面,當中有一梯逾30伙的新盤單位面積僅略高於180平方呎,亦即比起《香港2030+》最初估算結果的人均居住面積還要低。此外,在即將開始揀樓的「綠表置居計劃2021」裏,新推售的鑽石山啟鑽苑與上期貨尾的青衣青富苑、柴灣蝶翠苑均有單位實用面積處於同一水平,回收的租置單位最低甚至只得140平方呎。

啟鑽苑最平單位處第四座的206室,單位面積186呎,售117.93萬元,大廳設長條形。(啟鑽苑樓書)

透過以上情況可以看到,正是因為香港政府和社會長期以來一直忽視保障人均居住面積,才會導致住宅樓盤無論新舊、公私皆充斥着「蚊型單位」。市民居於這種狹窄空間,自然隨之衍生出各種生理和心理健康問題,進而增加整個社會管理成本,而當多數人都蜂擁追趕置業換樓,此一過程又意味着原本可以用於發展其他產業的人力、金錢、時間遭浪費。

管治班子需要認清問題

儘管居住空間惡劣影響如斯深遠,但特區政府管治團隊至今似乎仍未肯下定決心根治此一難題。像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上周末最新一篇的隨筆文章表示要「透過大量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實現以置業為主導的目標,讓市民能有安居之所」,但一個人均面積僅得百餘呎的住宅單位又怎麼算得上是「安居之所」?

目前,香港的人均居住面積為161平方呎,落後於東亞地區其他其他大都會如台北 、東京和上海。(資料圖片)

相對的是,八年前國家主席習近平於上任不久的這個時候,就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期間指出:「住房問題既是民生問題也是發展問題,關係千家萬戶切身利益,關係人民安居樂業,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關係社會和諧穩定」。在這種思想的引領之下,中國城鎮和農村人均住房面積也得以由2012年的354呎和399呎增至2019年的428呎和526呎,並且近日各省市亦相繼出台規管個別單位建築面積的政策與措施。

歸根究柢,如果只是想在統計數字上呈現人均居住面積增加的結果,那麼只要不斷興建更多房屋單位即可,根本毋須介意當中是否包括大批空置單位或常人負擔不來的豪宅。但若真正希望讓人獲得「安居之所」,直接針對普羅大眾購置、租住單位樓面面積作出規限應該是無法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