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烏克蘭與美國的一課

撰文:倪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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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烏克蘭向國際法院提出訴訟,指控俄羅斯濫用種族滅絕的概念來為其軍事侵略辯護。國際法院周三(3月16日)以13票贊成、2票反對,裁定俄羅斯「應立即停止自2月24日開始的軍事行動」,俄羅斯籍副院長格沃爾吉安和中國籍法官薛捍勤投了反對票。

由於俄羅斯總統普京宣佈出兵時,曾指控烏克蘭政府種族滅絕東部俄羅斯人,烏克蘭因而反過來指控俄羅斯扭曲《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中「防止並懲治」種族滅絕的責任。烏克蘭政府的詮釋無疑取巧,這也難怪格沃爾吉安和薛捍勤技下反對票,認為俄羅斯出兵的問題超出了國際法院對《公約》的管轄權。

安理會否決權被濫用?

國際法院的判決具有約束力,但法院沒有直接的手段執行判決。如果俄羅斯不停止軍事行動,烏克蘭可以訴諸聯合國安理會,惟眾所周知俄羅斯在聯合國安理會是常任理事國,擁有否決權,故此即使不執行國際法院的裁決,相信也不會有什麼後果。

事實上,在戰事初期,美國和阿爾巴尼亞曾經在聯合國安理會動議要求俄羅斯撤兵,議案便是在俄羅斯的否決下不獲通過。其後不少聲音批評俄羅斯濫用否決權,令聯合國安理會未能發揮應有作用。《日經》新聞近日亦發表一篇評論,將矛頭指向俄羅斯和中國,歸咎兩國令安理會失去維持和平的力量。

然而,同樣應該眾所周知的是,美國也曾多次使用常任理事國的否決權,亦曾在沒有安理會授權下出兵伊拉克。若然常任理事國否決議案是一個問題,問題顯然不應該是俄羅斯或中國本身,而是此個機制是否需要修改。若對美國等常任理事國的否決往績視若無睹,只對俄羅斯現下的行為口誅筆伐,這不只是偏頻,更會錯失改革國際秩序的重點,對維繫長久和平沒有好處。

是次戰爭爆發後,歐美政府抵住了社會民粹聲音,並沒有軍事介入烏克蘭,很大程度上當然是對俄羅斯核威脅的顧忌,但客觀而言歐美採取的措施,包括經濟制裁在內,大體也算是守住了國際秩序規範。加上美國去年堅持從阿富汗撤兵,也令人期望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此後能更加尊重以聯合國為中心的國際秩序。若然俄羅斯在安理會的否決權能夠令歐美社會見不賢而內自省,也可以說是給他們上了一課。

彼此不安全與共同安全感

在國際法院及聯合國安理會以外,烏克蘭戰事停火的最大希望,還是落在基輔政府與俄羅斯的談判。近日烏克蘭政府似乎有所讓步,接受不能加入北約的現實,這是雙方達成停火共識的有利消息。俄羅斯當然也必須妥協,假若仍然堅持要頓涅茨克、盧甘斯克獨立,以及克里米亞主權歸屬俄羅斯的話,烏克蘭難以同意此城下之盟。

至於烏克蘭表示希望有國際部隊保障安全,俄羅斯即使未必同意,也應該顧及基輔政府的安全需求。其實是次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本質就是安全保障機制的問題。一方面是東歐國家的安全需求,蘇聯前衛星國(如波蘭)以及一些成員國(如烏克蘭)對俄羅斯仍有戒備,因此希望加入北約以保障安全;另一方面俄羅斯看着北約此軍事陣營一再東擴,自然覺得不安全。

安全問題往往是螺旋循環,若雙方各自感到不安全,便可能採取一些戒備或敵意措施,但同時令對方更加覺得不安全,陷入惡性循環。相反,雙方採取的措施若能更恰當地顧及彼此安全需要,說不定可以互相減少戒備,達致雙方共同感到安全。這對俄羅斯及烏克蘭都是重要一課,甚至是國際社會追求和平的重要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