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斯三世是誰的國王

撰文:湯文詩
出版:更新:

距離上一次的英國新舊君主交替已經七十年,當中的繁文縟節——由英女王駕崩、查理斯的登基會議、其他英聯邦王國的新王宣告,到伊利沙伯二世的國葬——大多數人也是第一次見識。

英語有謂「國王駕崩,國王萬歲」(The king is dead, long live the king),其意相近於中文所說的「國不可一日無君」,英國君主的登基乃按照王位繼承的安排自動而成。是故王室9月8日公告女王伊利沙伯二世逝世之時已稱查理斯為「國王」,亦正如七十年前身在肯尼亞訪問的伊利沙伯在其父喬治六世駕崩後自動即時繼位。樞密院兩日後舉行登基會議,宣告查理斯登基,但嚴格來說查理斯並非9月10日才登基,當天較接近是一種確認儀式。

英國的宣告指出,「查理斯王子」現在成為「查理斯三世」,是「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與他其他國土和領地的國王」。當中「查理斯三世」是他作為國王的尊號。至於其餘14個奉伊利沙伯二世為君主的英聯邦王國,也在前後日子宣告了查理斯成為新國王。

華文世界不少人以「加拿大宣告英王查理斯三世為國家元首」之類的表述指涉之,但其實澳洲、新西蘭等國家的宣告中並無「英王」字眼,他們宣告的乃是「查理斯王子」成為「查理斯三世」,是「澳洲與他其他國土和領地的國王」,是「新西蘭與他其他國土和領地的國王」,加拿大的說法則是「聯合王國、加拿大與他其他國土和領地的國王」。

吃力不討好的加澳紐君主

事實上,伊利沙伯二世是英國女王,同時也是加拿大女王、澳洲女王、新西蘭女王等,同樣地查理斯三世既是英王,同時也是加拿大國王、澳洲國王、新西蘭國王等。須知道1926年帝國會議以及1931年《西敏法令》確定了加澳紐等並不從屬於英國而是平起平坐,及至1953年更改制容許各國對共同君主有不同的稱呼,故此不論在實抑或在名,伊利沙伯二世和查理斯三世都不是以英女王或英王的名義作為加澳紐的君主,而是以加拿大女王/國王、澳洲女王/國王等身份。實際運作上,兩人對加澳紐等國家的參與和到訪亦完全不由英國過問。

毫無疑問,各個領地早已實際自治,成為國際認受的主權國家,以共同君主、平起平坐、名實相副的方式處理彼此關係,只是順應發展的務實之舉。但在這些國家,伊利沙伯二世和查理斯三世始終較多被視為英女王和英王,而非加拿大、澳洲、新西蘭人自己的國王。在這種虛君共和的憲政秩序下,自然不少人希望早日廢除君主制,成為名副其實的共和國家。而對於那些文化和關係疏遠的島國如牙買加,更是沒有保留共同君主的理由。

不論會否有一天,查理斯三世就只是英國國王而不再是加拿大、澳洲或新西蘭國王,伊利沙伯二世國葬那舉世觸目的陣容和排場相信也已經成為絕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