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加速立法折射政治新生態

撰文:01多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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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鍾誠祥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於3月8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僅經過不足兩星期的時間,便迅速在3月19日獲三讀通過。自《港區國安法》在港實施,「愛國者治港」的原則在港廣泛推展的背景下,條例草案得以迅速完成審議並獲立法會通過,一點也不意外。但是整個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卻折射出不少具象徵意義的政治訊息,值得社會細心咀嚼,因為這些訊息清晰地塑造了與過去截然不同的政治生態。

首先,按照政府當局在本立法年度開始時訂立的立法時間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立法工作預計在上半年完成。如果按照這個工作規劃,其實並無必要動用一連串罕見的程序安排來加快條例草案審議的進度。更令人嘆為觀止的,是這些特別程序實在來得太多大密。

兩次召開立法會特別會議,政府和議員主動撤回寶貴的動議時段讓路予法案委員會,在法案首讀同日召開第一次法案委員會會議,連續七日召開多節法案委員會會議等,這一切都顯示立法會這一次完全是不遺餘力地配合政府當局的施政需要,而這是香港回歸後未有見過的。

嚴格來說,整個立法工作需要提速,只是基於行政長官期望(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能夠早一日完成便是一日」的說法。誠然,自《港區國安法》在香港實施後,香港社會的國家安全風險已然大幅降低,那麼政府當局是根據甚麼客觀理據認定香港必須以最快的速度完成這次立法工作?任何公共政策的制訂過程都應該基於客觀的理據和邏輯,政府當局是不是也應該向社會說明,它是基於看到甚麼潉潛在的國家安全風險,因而必須以非常手段加快整樁立法工作。

倘若政府當局未能提出客觀理據支持此次加快立法程序,社會自然便會出現一些政治性的揣測。舉例而言,坊間有傳言指政府當局希望以最快速度完成整個立法程序,是為了讓《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在4月15日「維護國家安全教育日」前獲得通過,作為本年該教育日的重點課題。若當局確是為此而急於立法,難免讓人認為當局是在進行某種政治宣傳,甚至是對國家的政治宣示,甚或是向中央政府邀功。鑑於香港社會過去對這種政治表忠的做法未必很習慣,突然加快立法的舉措有可能構成對政府當局的誤解或負面印象。因此,政府當局實在有必要澄清坊間此等傳言是否真確,以維護政府當局的形象。

另一點值得思考的,就是今次立法會基本上是完全配合行政當局的需求,行政長官發信要求立法會加開大會,立法會主席基本上照單全收,其實多等幾天,在3月13日的立法會大會例會上進行首讀和二讀,然後在隨後一兩天召開首個法案委員會會議也並非不可行,頂多把立法工作進度延後一星期,難道區區一星期就會令香港蒙受不可承受的國家安全風險?同時,既然3月20日已安排了立法會大會,為何偏偏要在3月19日加開立法會特別會議?我們的立法機關是不是也應該向政府當局反映一下這一點,而不是輕易對政府的要求放行?

按照《基本法》的規定,立法機關負有監察行政機關的責任,相信社會大眾都不會期望立法機關事事向行政機關唯命是從。因此,立法會主席實在有需要向公眾說明今次對政府當局的要求大開方便之𨷍門的理由,以及日後會否再次如此為行政機關提供方便,以及在甚麼情況下才會提供這種回歸後罕見的方便,甚至會否令這種方便成為常態。

最後,政府當局為了國家安全立法,不惜採取非常手段加快立法進程,那麼政府又會否在日後把市民普遍期望,又或對香港社會經濟極為重要的公共政策提升到同樣的高度,再次動用非常手段,以雷霆萬鈞之勢落實有關公共政策?要知道政府旇施政的可預期性對維持香港的社會穩定以及吸引投資極為重要,政府當局實在應該在這方面讓香港社會不同的持分者感到安心。

國家安全對香港社會的穩定舉足輕重,這是無可爭辯的事實,但是政府這一次的處理,也着實𧾐超出了不少人的預期,也突破了不少香港多年奉行的政治和議會文化傳統。倘若這切意味着香港的政治生態出現明顯轉變,將有可能對社會構成衝擊。還望當局審慎思量這一點,不致為了國家安全而影響了不同群體對香港的信心。

作者筆名鍾誠祥,曾從事社區服務和政策研究的工作,現從事公共政策顧問工作。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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