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思維|把偏見寫在歷史 把保障留給同性伴侶
來稿作者:彭意婷
同性伴侶登記是保障人的基本權利與尊嚴的必要制度,並非用來進行價值鬥爭的工具。反對者聲稱要「慎防極端情緒、堅持理性討論」,實際上卻以抽象的道德焦慮包裹具體的排斥,把少數者的生活苦境抹去,只剩捍衞冰冷制度的恐懼。因此稱之為欠人道精神,並非指控過火,因在現實層面,它讓社會停滯於歧視,阻滯更人性化、科學和平等的法律與福利政策發展。
沒有身份承認就沒有實質權利
權利要落地,就離不開關係的法律承認。說「同性戀者的基本人權與常人無異」聽來動聽,卻掩蓋了最關鍵的門檻:同性伴侶沒有身份承認,探病探視、醫療決策代理、遺產承繼、公共房屋與福利分配、稅務與強積金安排、僱員福利、移民及親屬團聚等,日常生活上幾乎處處碰壁。這些都是基於長期互相承擔的關係而生的實益權利,並非言論或集會自由之類的「一般公民自由」可以替代。終審法院在岑子杰案早已指出,政府有憲制義務提供「可運作且有效的替代框架」。法官之間的意見分歧,證明議題的複雜性,卻不是行政不作為的藉口。愈是有爭議,愈要用清晰立法把界線、範圍、豁免、程序寫進條例,避免把制度上的空白交由高成本、難以預測的訴訟去填補。
把伴侶登記妖魔化為「類婚姻」,繼而推論「同運改造社會」,是想像凌駕制度設計。香港完全可以在法例上清楚劃界 ─ 不改動《婚姻條例》一男一女的定義,不觸碰宗教婚禮與稱謂;把權利義務聚焦在民事需要,例如醫療、遺產、探視、住屋、福利、稅務等。宗教儀式與教義自主可獲明文保障;學校在尊重多元下,以事實陳述與反欺凌為底線,不涉及強制信念。許多地區早已讓民事結合或伴侶登記與婚姻並行,並沒有出現婚姻制度崩解或出生率劇變。把穿婚紗、辦宴等社交習俗當成法律同化的證據,純屬張冠李戴。
最可惜的是,反對者對當事人的痛苦視而不見,急症室誰來簽字、病房門口被擋、遺產無權處理、跨境無法團聚 ─ 他們的文章隻字沒提。他們在乎的只有體制不可動搖的焦慮,卻忽略活生生的人。歷史已一再提醒我們,當社會把「不同」道德化,政策就落後於科學與人性。從癲癇到自閉症到思覺失調,過去的懲罰與隔離多源於污名,而非正確的理解和同理心。制度的發展方向,正是更科學、更人性、更平等;伴侶登記是這條路上最基本的一步。
為未來世代預留制度空間
當我們每人都把視角投向未來,就能更看得清責任所在。公共政策應為未來世代預留可調整和可驗證的制度,而不是用當下的恐懼鎖死他們的選擇。未來一代的價值觀不必然與今天一致,若我們武斷以今日偏好作準則,就是用今天的信念去殖民明天的生活。伴侶登記提供的是低成本、可預見的身份框架,並讓社會能按事實逐步調整,而不是在歧視中對抗。
據最近晉峰青年商會有關 LGBTQ+認知與接納的調查指出,年齡越大,對LGBTQ+的包容度越低;55歲以上有41%表示不接受或非常不接受,反觀只有13.25%年齡在35歲以下的人士表明不接受。這說明新舊世代的價值取向並不一致,所以訂立制度不能只迎合固有的偏見,而是要盡力為未來世代的選擇留下空間。
同性伴侶登記沒有攻擊婚姻制度,也不是在改造社會,而是把已存在、長期互相承擔的關係,放進清晰、可預見的法律框架,讓權利與責任到位。真正的理性,是以科學與人道為基礎,設計一個現在可用、中期可檢討、長期可調整的制度。真正的善良,不是口頭安慰,而是把權利義務寫進法律。香港完全可以同時守住婚姻定義與宗教自由,並為每段願意承擔責任的關係提供起碼的尊嚴。我們要對今天的人公平,同時在對未來的世代負責。
作者彭意婷是新思維副秘書長。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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