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立法會議員持有多重國籍——身份制度模糊與社會公平危機
來稿作者:余春
你知道香港有多少人同時擁有兩本、甚至三本護照嗎?移民顧問估算,擁有雙重或多重國籍的港人可能高達數十萬。他們在不同國家置業、享受福利,甚至在危機時迅速撤離香港。對個人而言,這是一種保障;但對香港社會而言,卻是一個正在擴大的制度隱憂。
近日,一名立法會選舉功能界別候選人公開表示「不會放棄外國國籍」、「擁有外國護照也是愛國」,引起社會爭議。這並非孤立事件,事實上,由於國籍制度的模糊,導致身份認同的錯置,早已引發不少負面影響,對社會公平與福利負擔也存在一定隱憂。
根據《中國國籍法》,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然而,香港回歸後,國家並未強制港人放棄其他國籍,而是容許把其他國家護照視為旅遊證件。香港入境處據此採取一種務實的「默許」:只要不主動申報,便可同時持有中國香港特區護照與外國護照。
《香港基本法》容許不超過20%的立法會議員擁有外國居留權或非中國籍,而《立法會條例》則容許12個功能界別的議員可以豁免有關國籍和居留權的規限。
制度模糊帶來公平危機
這種安排源於歷史過渡,但在今日已演變成結構性問題。結果是,香港出現大量「實際雙重國籍」人士,甚至有人擁有三重、四重國籍。對個人而言,這意味着更多選擇與保障;但對社會而言,卻帶來身份認同、法律責任與公共資源分配的複雜挑戰。
在全球化背景下,國籍被視為一種資產。許多港人透過移民計劃獲取外國身份,以便享受教育、醫療、退休保障,甚至作為「逃生門」。然而,當國籍成為利益最大化的工具,身份認同與社會責任便可能被稀釋。
這不僅是政治問題,更是公共政策的隱憂。擁有外國國籍的人,是否仍應享有香港的公共醫療、房屋、教育資源?若他們同時在海外享受福利,是否構成制度性不公平?多重國籍人士在香港獲取利益,但在危機時選擇以外國身份撤離,是否合理?當公職人員或社會精英保留外國身份,他們所謂的「愛國」與「承擔」是否只是口號?
釐清權責確保利益一致
香港身份制度的模糊源於歷史,但隨着「愛國者治港」與社會公平議題升溫,這種空窗已難以維持。若不及時改革,未來可能出現公共資源分配失衡,導致基層不滿;政治信任危機,削弱治理效能;甚至香港在國際定位上陷入身份混亂,影響國家安全與政策協調。
香港回歸已超過四分之一世紀,是時候正視身份制度問題。新加坡的國籍政策或許能提供借鑒。新加坡實行嚴格的單一國籍制度,成年人不得同時持有其他國籍,只有未成年人在特殊情況下可暫時擁有雙重國籍,但必須在22歲前選擇保留新加坡國籍並放棄其他國籍。外國人入籍新加坡成為「公民」時,必須放棄原有國籍,違規者甚至可能被褫奪國籍。這種制度設計,旨在確保國家安全與忠誠,並避免兵役或公共責任的漏洞。
香港應該考慮逐步建立國籍透明制度,要求公職人員及高層決策者公開國籍狀況,以保障社會信任。同時,檢討福利資格,釐清多重國籍人士在公共資源分配上的權利與義務,避免制度漏洞。更重要的是推動身份教育,讓國籍不只是護照,而是責任與承諾,並與中央協調改革,逐步清理歷史遺留的「雙重國籍」問題,確保制度與國家政策一致。
身份制度決定香港未來
國籍不僅是個人選擇,更是社會契約的一部分。當香港居民享受本地福利與國家保護時,是否也應承擔相應責任?若有人移居海外、不再繳納香港稅款,卻在取得外國國籍後仍回港領取福利,例如醫療服務,這對本地納稅人公平嗎?
制度若持續模糊,香港將面臨公平與信任的雙重危機。擁有更多資源、取得多個國籍、享受多重保障,就是「醒目」的香港人?香港不需要公職人員空談愛國,而是需要清晰的制度與長遠的身份規劃。唯有如此,才能確保社會穩定、公平與可持續發展。
作者筆名余春,是一名只有特區護照的普通香港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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