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設立「樓契服務收費參考框架」 掃除法律市場價格混亂現象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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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李頴彰律師

自從《物業轉易事務費表》被廢除以來,香港樓宇買賣法律服務市場陷入了長期的價格混亂。律師行為了爭奪客源,紛紛以過低價格承接樓契工作,導致法律服務的專業價值被嚴重貶低。這種現象看似體現市場自由競爭的原則,實際上卻導致專業服務淪為價格競賽的犧牲品。

專業價值與服務質素雙重流失

樓契服務並非單純的行政程序,而是一項涉及眾多法律、財務及風險管理的嚴謹工作。律師不僅要核證業權真確,還須處理銀行貸款、稅務文件、買賣契約起草與登記,確保雙方權益受法律保障。任何一個環節如果處理不當,後果可能涉及訴訟、索償及紀律處分,律師所承擔的責任與壓力遠超所有其他交易參與者。

目前,全港約八成八的律師行屬於中小型事務所,當中大部分以樓宇買賣為主要業務來源。這些律師行人手有限、運作靈活度較低,卻要承受日益沉重的營運成本、專業責任保險費及行政開支。當市場陷入以價取勝的競爭,這些中小型事務所往往成為最大受害者。他們被迫以極薄利潤承接案件,難以維持充足審查資源與人手分配,專業服務的質素亦隨之受損。長遠而言,若缺乏制度性指導,使市場價格長期偏離合理水平,法律服務業的整體結構必然失衡,專業人才流失亦會加劇。

為恢復行業秩序及保障專業價值,建議透過建立具透明度的「樓契服務收費參考框架」,讓市場重新認識律師服務的真實價值。該框架並非收費強制指標,而是一個由業界自律制定的公共參考制度,旨在提供合理收費區間及行業標準,讓律師可根據案件規模與風險作靈活調整。同時,這項框架可協助公眾理解法律工作的深層成本與責任,糾正「平價等於實惠」的錯誤觀念,促進價格透明化與資訊對等。

法律責任與酬金回報嚴重失衡

在比較不同專業的工作強度與責任範圍時,地產代理行業是最具啟發性的對照例子。代理主要負責連繫買賣雙方、提供市場資料及協助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其工作重點在促成交易,風險主要來自誤導銷售或違約問題。而律師的工作量及責任層面則截然不同,其需處理繁複法律文件、進行多重業權查冊、核實抵押安排及稅務狀況,並確保所有文件具法律效力。若以投入時間、技術要求與風險比例計算,律師的工作量遠超地產代理數倍。在這種客觀結構下,律師的收費卻往往低於地產代理的佣金,實屬行業錯位的明顯象徵。

地產代理行業長期以樓價百分之一為行業慣常佣金標準。這並非法例規定,而是一種類似市場均衡的自然共識。此比例維持了行業穩定與合理回報,並未觸犯《競爭條例》。根據相同原理,律師行若設立「樓契服務收費參考框架」,只要其性質為自願參考、非約束指令,並採取公開透明原則,即不違反法律。相關框架可參照地產代理模式,將樓價百分之一作為基準參考幅度,再按案件性質、文件量、風險程度及責任範圍調整。這不僅能為市場提供清晰導向,也有助律師行建立價格理性化的依據,使公眾更清楚理解收費與專業工作量之間的合理關聯。

這項建議對中小型律師行尤其重要。參考框架能協助他們擺脫價格戰困局,強化議價基礎,使行業競爭重回專業層面。同時,制度透明化亦有助中小型律師行向客戶清晰解釋收費結構與風險承擔,將價格討論轉化為對專業價值的理解過程。這樣能讓市場逐步形成健康的價格邏輯,令服務質量與回報之間達致平衡,確保法律服務不再受制於低價取向。此外,框架一旦實施,還可促進年輕律師與新設事務所的專業成長,讓他們在具指導性的市場標準下更加穩健地發展,維持法律專業的世代延續。

建立非強制收費參考框架

法律層面上,《競爭條例》第六條針對限制競爭協議設有限制,但若行業參考價屬公開及非強制,則不構成違法行為。競爭事務委員會過往也指出,若行業協會的活動以促進市場透明度及消費者教育為主,而非操控價格,通常屬可接受的自律行為。「樓契服務收費參考框架」的設計正符合這一原則,它並不抑制自由競爭,反而矯正了由資訊不對稱引致的失衡,令專業服務市場更加健康與可持續。

從整體社會層面觀之,制度化的收費參考框架有助於保障法律服務質量,防止因低價競爭導致的專業錯漏及糾紛。它亦能穩定行業經營環境,讓律師行有充足資源投放人力及技術,減少誤差與風險。最終受惠的並非律師本身,而是依賴法律服務保障財產權益的廣大市民。香港一向以法治立身,而維持專業可持續發展正是法治的根基之一。

重塑專業尊嚴與世代成長

在推動此倡議的過程中,香港律師會及新任法律界立法會議員的角色至為關鍵。律師會作為專業監管機構,擁有制定政策及推動行業改革的能力,而法律界議員則可在制度層面爭取立法或政策支援,加速框架的設立及落實。若能讓兩者攜手合作,聯同特區政府相關部門及競爭事務委員會進行協調,這項政策完全有可能在短期內實現,為法律行業帶來結構性改善,恢復合理的市場生態。

「樓契服務收費參考框架」不僅是一項行業措施,更是一場關於專業尊嚴的重建。當專業服務的真正價值得到公正體現,律師行業將不再依附於價格遊戲,而能以誠信與質素為核心競爭優勢。香港作為環球法律中心,理應樹立一個讓專業與公義並行的典範。唯有透過制度化的收費指引,平衡自由競爭與責任價值,法律專業才能在秩序、公平與信任的基礎上邁向穩健而長遠的未來。

作者李頴彰是執業律師,熟悉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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