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宏福苑失職鏈的教訓——修例補齊消防漏洞,權責對等剷除頑疾

撰文:01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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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稿作者:高松傑

大埔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第十場聽證會,首次有消防處代表出席作證,負責牌照及審批的助理處長姜世明披露的種種案情,令人觸目驚心,更讓全港市民看清這場悲劇背後的重重黑幕。從原物業管理公司「置邦」無牌擅自關閉消防泵總電掣,到兩間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RFSIC)「宏泰」與「中華發展」相互卸責、公然作假,事件徹底暴露本港現行消防安全監管制度的頑瘴痼疾。筆者認為,姜世明提出的六大修例方向,正是根治行業亂象的對症下藥,立法機關與社會各界應該支持,加快推動落實。

管理失職專業淪喪
雙重失守釀成慘劇

聽證會證供擺在眼前,宏福苑的悲劇從非單一環節出錯,而是一條徹底崩壞的「失職鏈」。「置邦」作為物管公司,手握樓宇日常管理大權,其工程人員竟在無牌照、無審批的前提下,肆意關閉消防泵總電掣,姜世明斥之為「低級錯誤」、「極度嚴重疏忽」,實屬輕判。更令人憤慨的是,此類物管繞過註冊承辦商、私自處置消防系統的行為,過去十餘年間從未出現,完全是視法紀如無物、視居民生命如草芥。

兩間持牌消防承辦商的表現,更是將行業陋習與專業無知展露無遺。「宏泰」明知消防設施失靈、電源被關,卻以「唔好教人做嘢」的歪理搪塞,刻意瞞報風險,全然不顧居民死活;「中華發展」更為惡劣,未做任何實地視察,便隨意提交「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涉嫌虛假陳述,筆者完全認同姜世明的斥責,此等行為不僅違法,更是突破職業底線,直接剝奪了居民知曉風險、及時逃生的機會。

六大修例刀刀見骨
補齊漏洞勢在必行

現行消防監管制度漏洞百出,才縱容了這一系列瀆職違規行為,姜世明提出的六項修例建議,每一項都直指痛點,毫無妥協空間。

關閉消防裝置須提前獲消防處批准,徹底堵死物管、承辦商隨意截斷消防系統的漏洞,杜絕肆意妄為;將物管公司列為消防設施法定責任人,徹底改變以往「責任歸業主、權力歸物管」的失衡局面,讓權責真正對等,問責更有針對性;引入違規定額罰款,取代耗時費力的傳票程序,強化即時震懾,杜絕違者僥倖心理。

廢除「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RFSIC)永久牌照,實行定期續牌機制,淘汰行業內濫竽充數的劣質商戶,提升整體專業水準;擴大消防處執法權限,賦予其進入處所、核查文件的法定權力,掃除監管盲區;大幅上調違規罰則,現時5萬元的最高罰款,比起違規收益與生命代價,完全不值一提,唯有重罰才能讓業者心存敬畏。

執行力度必須跟上
不讓修例流於空文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憂慮修例後消防處人手不足,這看似是現實難題,卻絕不能成為阻礙安全改革的藉口。每年六千宗消防裝置關閉維修通知,若全數派員實地核查,人手壓力固然存在,但人命關天,任何困難都要讓位於公共安全。

筆者認為,港府須為消防處增撥資源、補充人手,強化執法隊伍;消防處也要應善用科技手段,要求承辦商上傳帶時間戳的現場影音資料,結合突擊抽檢,以科技輔助監管,用有限資源實現最大管控效果,堅決杜絕修例後「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問題。

亡羊補牢要動真格
血的教訓不容忘卻

宏福苑大火後,消防處開展樓宇檢查、推行「紅綠封條」、發布業界通函,種種補救舉動雖值得肯定,但行政指引終究沒有強制力,無法從根源杜絕悲劇。唯有推動修例,構建法律層面的問責體系,才能築牢消防安全防線。

筆者希望政府切莫遲疑,務必儘快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掃除一切改革阻礙,凝聚社會共識。這場大火的傷痛仍在蔓延,死傷者家屬等待公道,全港市民期盼安居。唯有以雷霆手段推動修例,嚴肅追責相關責任主體,才能讓教訓化為制度屏障,徹底杜絕宏福苑式的悲劇再次上演。

作者高松傑是「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九龍城「家維關愛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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