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消費券的倡議——恆常化、制度化
政府上月中發放了第一期3千元的消費券,市面無論零售飲食都十分暢旺,市民心情舒暢,消費券的確是一項貼身、有即時實效的惠民措施。官方雖然一直強調消費券並非恆常措施,但政界人士心中都明白,消費券是最受市民歡迎的措施,澳門有類似的「現金分享計劃」,已經派發了十多年,一直為港人妒忌,好不容易香港有了消費券計劃,如果庫房坐擁巨額資產,不繼續派發消費券,恐怕只會觸怒市民,引發民怨。
來稿作者:李慕飛
官員不肯承諾將消費券恆常化,自然是避免被批評為未來政府背上財政包袱,但官員是否真的「夠膽」拒絕派發消費券?既然如此,筆者忽發奇想,政府不但應該將消費券恆常化,更將視作政府施政的重要方針,是爭取市民支持政府的重要手段,從而團結市民,更提升政府營運效率。
公共服務優先於消費券開支
事實上,從理論層面看,如果政府被視作為法人組織或一間公司,市民就是持份者或股東,假如組織或公司賺得豐厚的財政盈餘,扣除資本儲備及營運成本外,將部份盈利派發給持份者或股東,是應有之義,盈餘越多派發越多,持份者或股東自然會越支持組織或公司。回到現實中,公共財政是全民所有,將部份盈餘派發給全體市民,不能視為福利,而應視為給市民支持政府(例如繳交稅款或公共費用)的回報。
政府可以制定章程,例如每年的公共收支,在扣除經常及非經常性開支,再扣除撥入各項政府基金的開支、以至資本儲備,得出的公共盈餘,就按一定等比例撥出,用作派發消費券之用,盈餘多派得多,盈餘少派得少,而一旦赤字就可以少派,甚至不派,只要章程訂得清楚明確,政府同香港市民一同信守,派多派少市民都不會有怨言。
市民作為消費券的受益者,自然希望政府能夠多派,所以基於此原則,消費券可以被視為政府施政表現的指標,政府雖然並非以盈利為目的,但理論上政府財金政策做得好,庫房自然財源廣進,各大部門如果能夠提升工作效率,善用公共資源,自然亦會減少浪費,都能夠令到盈餘增加。所以,撇除經濟波動的不明確因素,政府的盈餘水平都能夠從側面反映管治質素。
同時,由於市民的需求,官員會被驅使要更加積極進取,更加注重民意取向。此外,市民過去對政府收支漠不關心,在新的指標下,市民自然會更加團結、更加支持政府的開源節流措施,得到市民的大力支持,政府自然可以有更大的政治能量,去改革公共政策及公務員架構,甚至開徵新稅,例如陸路入境稅、奢侈品消費稅。政府其實為了擴闊稅基,早已研究開徵有關稅種,並預計能為政府提供穩定及可觀的稅收,但由於有相關業界大力反對,政府一直不敢輕舉妄動。必須強調,政府即使願意將部份盈餘用於派發消費券,但公共財政必須先用於所有公共服務及工程開支上,這是政府最重要的職責,絕對是優先的考慮。
穩健財政有力紓解民困
或許有人認為消費券將是政府的沉重負擔,但只要比較下開支情況,事情未如想像中的嚴重。過去三年,政府總共用了6,700億元,用於防疫抗疫基金及逆周期措施,當中約1,000億元用於第一(5,000元)及第二期(10,000元)的消費券,約為整個抗疫非經常性開支的15%,金額雖然巨大,但總額佔比並不算高。今年第三期消費券派發5,000元,預計開支約為300億元,同一時間,財政預算案提出6,000元的薪俸稅寬減,用了85億元。事實上,動用過百億以上的資源,去推動紓解民困的計劃,亦早有先例,例如在疫情前,薪俸稅寬減額曾經高達2萬元,當時動用的資金亦高達190億元,但這筆巨款只有納稅人才能分享。
所以,從簡單的對比中可以看到,消費券的支出雖然大,但並非政府不能負擔,特別在經濟暢旺的年度,政府收入可以達到6至7千億元的水平,即使各項開支亦十分龐大,但亦足以支付消費券的支出。目前,政府財政儲備有8,000億元,雖然比數年前下跌了三份之一,但預計五年後就能夠重返1萬億的水平,兼且有4萬億元外匯基金的強大後盾,以及以千億元計的未來基金,香港的財政其實十分穩健。
而且,當消費券恆常化後,政府亦可以適度地減少其他紓解民困的措施,例如減少稅項寬減的額度,集中將資源用於消費券上,實際抵消了部份消費券的開支。另一方面,亦可以設立渠道,鼓勵富裕人士將消費券轉贈社福機構。
值得一提,消費券並非純粹消耗性,能夠同時刺激零售及飲食業的市道,有提振經濟的作用。但最重要的,仍然是市民直接得益,筆者在過去兩年在街頭、食店或其他公共場所,不時聽到市民談論消費券,讚美之聲溢於言表,這是多年來絕無僅有的事,反映出消費券遠勝於其他惠民措施,是爭取市民支持的有效手段。
作者筆名李慕飛,從事政策研究工作,曾任職傳媒。文章的內容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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