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落後於台灣、澳門的照顧者津貼計劃,照顧者誰來關顧?

撰文:01多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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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老者津貼試驗計劃自2014年推出以來,至今已近十年。2022年的施政報告中,終於迎來了2023年10月計劃恆常化的消息。當時市民滿以為政府在檢視計劃後,會放寬申請門檻,令一眾處於水深火熱的照顧者可以受惠。豈料,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卻在不同場合回應,表示申請門檻不變,會沿用試驗計劃的申領資格!換言之,恆常化後護老者津貼受惠的人數不變,維持在不足1萬人,如對照全港逾50萬長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比例只有2%,這現象實在何其荒謬!

來稿作者:關注家居照顧服務大聯盟

事實上,政府在2014年給立法會的文件上,已肯定津貼的效用。文件上清楚寫著「護老者除了有實質服務和心理支援需要外,來自低收入家庭的護老者可能需要一些經濟上的支援,以補貼其生活開支」。推出計劃時,政府開宗明義表示計劃應易於執行,以便及早推行,因此申請資格設定極其狹窄,只容許照顧「已經評估機制評定為身體機能中度或以上程度缺損,並正在中央輪候冊輪候資助長期護理服務」人士申請,排除其他正常條件護老者申請。2014年的定位是想計劃盡快上馬,而且透過試驗去掌握真正需要,當時的申請資格,雖然不合理,但市民還勉強可以理解。然而,經歷近十年的試驗後的恆常化計劃,政府卻「原封不動」使用當時的申請門檻,這樣不負責任的態度,徒令恆常化後的照顧者津貼政策成為一紙空文!

回顧過往的十年的試驗計劃,共三期的護老者津貼中,只有5729個家庭受惠;而兩期的護殘者津貼中,則只惠及到2326個家庭。只因津貼門檻過高,以致資源未能有效分配,絕大部份有需要的照顧者未能受惠。

關顧聯照顧者經濟支援問卷調查

有見及此,關顧家居照顧服務大聯盟(關顧聯)進行一項名為「照顧者經濟支援問卷調查」研究,以了解民間意對照顧者津貼的意願。研究於2022 年 12 月中至 2023 年 1 月底於網上進行,調查對象為社會大眾、長者及照顧者對照顧者經濟支援、日常照顧開支及領取津貼的門檻的意見,希望能讓社會對照顧者議題的關注,促進「照顧者為本」政策發展。

調查共完成了252份問卷,分別有42%社會大眾及58%照顧者回答;而照顧者中,包括49%為長者照顧者,43%為殘疾人士照顧者及4%為特殊學習需要兒童照顧者。

是項調查共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有關照顧者津貼意見,現時照顧者津貼以扶貧角度出發,未能顧及照顧者及其家庭的多元需要,而調查結果亦顯示,無論那一類受訪者,對強烈要求降低現有門檻,這似乎已成為共識。

現時政府規定領取綜援、長者生活津貼及傷殘津貼的照顧者不能同時申請「照顧者津貼」,根據數據,平均有八成受訪者表示均不同意以上的門檻,當中各項津貼中,表示不同意及非常不同意的非照顧者的比例較照顧者還高(表一),反映社會上似乎已達成一定共識,取消以上規定乃大勢所趨。

根據政府的說法,有此規定是為了杜絕「雙重福利」的狀況。惟實情是,照顧者津貼是透過補貼因照顧而衍生之開支,讓照顧家庭於社區繼續生活,此功能沒有與上述的津貼出現抵觸,不構成互相衝突,「雙重福利」一說根本不能成立!現實中,以老護老、以殘護老、以老護殘等個案比比皆是。即使身體狀況未如理想,但亦肩負着實質的照顧工作。各人處於艱難中仍需照顧其他老弱成員,此等情況下更應獲得支援,以作肯定。關顧聯建議他們亦應該合資格領取照顧者財政支援。

另外,而是次問卷調查向受訪照顧者收集日常開支統計,護老者每月用於照顧者的平均開支為$3708,當中首三位是醫療開支、替代照顧服務及購買醫療消耗品;而護殘者為$3237,當中首三位是購買醫療消耗品、醫療費用及復康訓練;護老者每年用於照顧者的平均開支為$23899,當中首三位是醫療費用、替代照顧服務及購置輔助活動用品,而護殘者為$19931,當中首三位是復康訓練、替代照顧服務及醫療費用。由此可見,照顧者於日常開支外,每月額外需負擔數千元的支出,每年更需負擔以萬計的支出,反觀現時照顧者津貼即使成功申請亦只有$2400,著實難以支持照顧者的生活。

照顧者津貼本意是支援照顧者的日常額外開支,但從調查中清晰可見,不論照顧者或社會大眾,對此津貼抱有近乎一致的意見,認為津貼門檻過高;同時津貼額未有達至額外開支的水平,令照顧者的生活百上加斤。

根據現有數據,成功申領照顧者津貼的人士只佔無酬的長者照顧者的5%,計劃恆常化後只屬換湯不換藥,著實令人感到無奈,肩負重擔的照顧者從沒有減少,未能申領津貼的繼續吃力地支撐生活,政策恆常化並沒有任何實際作用。

鄰近地區例子

照顧者津貼並非只有西方福利主義國家才有實例,近如台灣及鄰近的澳門亦可作參考。

台灣的護老者津貼為「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照顧對象只要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未有使用政府照顧服務、未有僱用看護或幫傭、失能程度評估為重度以上,並由家人照顧;而其照顧者介乎16至65歲,沒有從事全職工作,與照顧對象同住或出嫁之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其照顧者便能自行向政府社會局提出申請,沒有名額限制。

而澳門的照顧者津貼——「照顧者津貼先導計劃」則是針對殘疾人士的照顧者而設。照顧對象須為澳門永久居民並最近18個月連續居於澳門、與照顧者同住,為下列其中一項人士:(1) 重度或極重度智力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且該評估的有效期未逾;或(2) 重度或極重度自閉症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且該評估的有效期未逾;或(3) 重度或極重度肢體殘疾人士(包括程度不分級者),且該評估的有效期未逾;或(4) 不能自行坐立的長期卧床人士;並通過經濟審查(表三);

而照顧者同樣需要為澳門永久居民並年滿16歲,具能力提供照顧,並與照顧對象同住於澳門,亦需有親屬關係,當中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姊妹、姨舅及繼子女等。如符合以上狀況,該病患者便可主動提出申請,沒有名額限制。

兩個鄰近地區例子有以下數個共同點:

1、有需的照顧者或被照顧者(病患者)可以自行申請

2、申請津貼資格不會與照顧對象輪侯服務狀況掛鈎

3、沒有限制照顧者不得同時申領其他公共津貼

4、沒有名額限制

而以上四個共通點正正可以向香港政府反證,民間一直倡議的照顧者津貼方案不是天馬行空的點子,反之是合情合理,以上兩個鄰近地區的制度便是活生生的例子。

結語

照顧者津貼應以需要為本,政府必須檢視現有要求,全面放寬門檻,當中包括對照顧者及對被照顧者的要求。同時,容許照顧者主動並按需要申領津貼,改變己是刻不容緩。

照顧者津貼除了可以支援照顧者的日常額外開支,還可以間接發揮尋找、聯繫隱閉照顧者的作用,產生預防性功能。這樣或多或少可避免更多的悲劇發生。現行的被動式申請忽略了不少有需要的照顧者,社區內「以老護老」或「以殘護殘」的例子多不勝數,每每到悲劇發生時才被看見,社會上對照顧者的支援仍存有很大進步空間,若有更多的資源讓照顧者主動地尋找協助,相信必定可減輕照顧者壓力,產生預防性功能。

說到底,照顧者日以繼夜地進行照顧,甚至連喘息的空間也欠奉,讓照顧者得到補償、補貼和肯定的支援是無可置疑的。政府務必改變怠懶的思維模式,要與時並進,立即從新檢視申請資格,訂立合理的門檻,讓有迫切需要的照顧者受惠。

關注家居照顧服務大聯盟由十多個長者和殘疾人士團體、 民間團體和前線社工組織所組成。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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