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來稿】一個幫辦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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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每一位警隊同事:
這封信是一個警務督察所寫的逆耳之言。有點冗長,但希望你能看畢。覺得有道理的,請你分享給其他同事,甚至其他非警察的朋友。覺得是歪理的,就當看看不一樣的觀點吧。

本財政年度暫收到9宗市民不滿被警察人身傷害的索償案。(資料圖片)

過去幾年,警民關係緊張,警隊威望每況愈下,但我一直都認為這只是某些傳媒及組織為求打擊政府及警隊威信,以達到某些利益或政治目的,而不惜失實報導、以偏概全、嘩眾取寵。儘管警隊確實會有同事干犯法例或作出有違操守的行為,但所謂樹大有枯,我相信那些都只是一小撮的害群之馬。絕大部分的警隊同事都是有獨立理性思考、有正直誠實品格、頂天立地的好警察、男子漢。

自七警被判刑後,身邊的同事似乎都對判決感到憤怒,大罵法官不公、黃屍,爭著要籌款給七警上訴。於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三晚,更因此出現警隊有史以來最大型「內部會議」。這一種警隊的主流意見及現象令我害怕。我害怕我一直所相信的其實都是錯。

或許有為數不少的同事跟我有一樣的想法,只是我們都不適合公開地說出自己真實的感受。我明白到,即使警隊高層認為這種主流意見及現象並不恰當,亦難以公開地向同事作出糾正,枉論就七警事件向市民道歉。希望這封信能為沈默的一群同事說出他們的想法,及讓所有同事都仔細想想這種主流意見其實是否正確。

出席當晚會議人數近三萬九千名,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先生形容這是「創造歷史時刻」。沒錯,因為他帶領警隊形象走進另一個歷史新低點。一個比警隊總人數還要多一萬的出席人數彷彿是不要面的跟全香港人說:「不管怎麼樣,總之我們就是對的。」我一方面感到羞愧,一方面質疑自己是否不夠忠於警隊。一連幾天忐忑不安,但我始終不能說服自己我們是對的。

我跟所有同事一樣,痛恨佔中、旺角暴動的暴徒,他們目無法紀、破壞法治,令我們的同事跌倒受傷、影響市民的日常生活。對於七警於執勤期間,因一時氣憤向曾健超不恰當地使用武力,以致被判監兩年,我同樣感到難過、可惜,但亦僅止於此。如果我們大罵法官,又要求特赦,試圖改變結果的話,目無法紀、破壞法治的就不再只是暴徒,亦包括我們。

曾健超是否抵打,大家心裏有數。但我們是執法者,豈容我們為洩一時之氣而不合法地使用武力?從學堂開始,我們學會只使用合理及最低程度的武力,目的達到就要停止使用武力。七警的行為,不論以「壓力大」、「被挑釁」或什麼作借口,都難以開脫。

曾健超被判囚五個星期、七警各被判囚兩年,似乎不成比例。大多數佔中及旺暴的暴徒亦都只不過被判感化令或社會服務令。但換個角度,以鐵馬衝擊立法會的三人各被判囚三個半月,於旺暴襲警的陳柏洋被判囚九個月。加上,執法人員知法犯法,有損警隊形象,如此看來,我們怎能說判七警各入獄兩年是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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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知法犯法,有損警隊形象,我們怎能說判七警各入獄兩年是太重?(資料圖片)

不論是公開場合還是私下溝通,身為有階級的同事,應該向下屬灌輸正確理性的思想,而非為了平息怨氣,而說「大家要團結」、「唔可以再俾人睇死」、「很感動」之類的廢話。這些都只會助長歪風。大家要團結什麼?難道要團結起來包庇七警?團結起來對付反對我們的人?對的,自己人當然要撐自己人,但自己人犯法,即使痛心,也要鐵面無私、秉公辦理。我們不是黑社會,豈能包庇同黨、振振有詞地黑白顛倒?

我需要指出一點,當晚的內部會議是由員佐級協會牽頭舉辦,而台上同事的發言僅代表其個人立場,與警隊官方立場無關,更不代表其他同事之意見。會議中,我看到三個重點:

一、陳祖光先生說要七警堂堂正正在法庭上洗脫罪名;

二、有同事上台將警察比喻為二次世界大戰被德國納粹逼害的猶太人,更大喊粗言「我×你老母」;

三、有受訪退休督察以黑社會斬人都只交一個人「祭旗」作比喻,反對七警一同被判監。

真的荒謬之極。

一、如果七警真的脫罪,他們七個以至整個警隊以後都不能堂堂正正,只能偷偷摸摸地做過街老鼠。因為我們再不配做警察,只是一群不肯認錯、輸打贏要的流氓。

二、沒有文化、不懂歷史的就少出聲,結果要兩國領使館出面澄清,他的言論簡直將警隊的面子丟了,此人理應受到紀律聆訊。

三、自降身價,將警察與黑社會比較,此人枉為警察。

請大家不要再舉行或出席任何有關會議了。相信有相當部分參加當晚會議的同事其實並非盲撐,只是想到場展現手足之情,為同事一時衝動所作出的愚蠢行為表示可惜及給予精神上的支持。但對於市民來說,警隊是一個整體。某些同事在台上發表不適當的言論,很容易就會被理解為台下數萬人以至整個警隊的心聲,亦被理解為每個警察都是死不悔改、是非不分。警隊一向以政治中立自居。如果我們因爲不滿法官裁決就集會示威,嘗試改變結果,我們又何來中立?不要說警察也有言論集會自由,穿著制服、拿著佩槍、有著別人沒有的權力,那麼我們就應該擔起別人沒有的義務,這包括失去一部分別人享有的自由。

再者,我們不需要「辱警罪」來捍衛警察的尊嚴。警察的尊嚴應該是來自市民對警察由衷的尊重、信任、愛戴,而非來自一條法例。如有刁民留難、挑戰甚至辱罵我們,在旁的市民自會看在眼內。如果我們仍能專業冷靜地處理案件,相信更會對我們肅然起敬。環顧其他城市,「辱警罪」並不普遍,而且入罪難度高,亦對警民關係無益,我們又何必拿石頭砸自己腳?

部分市民對警察的不滿很大程度上來自佔中或其他示威活動時,對於警隊行動及武力使用的片面了解。儘管警隊的行動決策以致前線執行大體上都是正確,但孰對孰錯這些都已經過去了,要重建警隊的形象及市民對警隊的信任,我們就要放下佔中、旺暴的包袱,這包括承認小部分同事的過失。

希望大家能夠保持初心,繼續努力維護香港法治。(資料圖片)

我們每一個人入職時都發過誓:「⋯⋯遵從支持及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以不畏懼、不徇私、不對他人懷惡意、不敵視他人及忠誠努力的態度行使職權,執行職務⋯⋯」希望大家能夠保持初心,繼續努力維護香港法治,為社會繁榮安定而努力。共勉之。

 

一個警務督察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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