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假屋】非法改建旅館無法無天 政府執法無心無力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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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體報道,西貢白腊有村屋被非法改建成渡假屋,謀取暴利。相類情況在香港屢見不鮮,皆因旅館的日租式營運能把住宅單位的租值頓時倍增,作為旅遊熱點的白腊之所以成為尋租者的目標,並非意料之外。然而,容讓住宅單位任意被改作旅館用途、無力打擊無牌旅館的經營,牌照事務處責無旁貸,政府務必需要檢討如何能夠提升執法效率。

近日有媒體報道,西貢白腊有村屋被非法改建成渡假屋,謀取暴利。相類情況在香港屢見不鮮,皆因旅館的日租式營運能把住宅單位的租值頓時倍增,作為旅遊熱點的白腊之所以成為尋租者的目標,並非意料之外。然而,容讓住宅單位任意被改作旅館用途、無力打擊無牌旅館的經營,牌照事務處責無旁貸,政府務必需要檢討如何能夠提升執法效率。

無牌經營的如意算盤

據悉,在西貢白腊村中,最近陸續有村屋被翻新成色彩悅目的兩層小屋,由一間名為「中國新視野」的機構出租,主要租予參加了其機構提供的團體康樂活動的遊客,以租金1,800元(星期日至四)至2,200元(星期五、六)租出,每間小屋能予11至12人租住。假設每月周末均為客滿,保守估計每間小屋每月能賺取22,000元,這還未計平日所能獲得的租金,可見利潤相當豐厚。有媒體報道指,這些改建村屋是附近村民的空置物業,懷疑該機構遊說村民合作,翻新空置村屋作旅館用途,上述生意可謂一本萬利。

再者,無牌營運更加為上述的經營省下可觀的成本。根據《旅館業條例》,本地每次出租期少於28日的旅館,必須向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申請旅館牌照,目的為「擬用作旅館的處所,在樓宇結構和消防安全方面達至法定標準,以保障入住者及公眾的安全」。申請旅館牌照費用因應旅館的房間數目,以及牌照期限而異,由數千元至十萬元不等。但相較申請牌照的費用,為滿足建築物及消防標準而須承擔的改建成本,則更為高昂。香港旅館業協會曾表示,一間八房旅館的改建成本需要近150萬元,才能達致合規格的樓宇結構與消防標準。而且申請牌照耗時,須近一年半才能成功為旅館取得牌照。故此,無牌經營旅館將能省去以上種種的金錢與時間成本。

執法機關已成無牙老虎

實際上,以無牌形式經營旅館可謂遍地開花。在2014年,有民間團體以實地考察的方式,推算出當時香港已有近2,300間無牌賓館,佔當年全港賓館數量(2,800間)近四分之三。同時,持牌旅館同樣可以非法形式經營,以圖更多利潤。早年亦有媒體報道,本地離島有持牌賓館,營運的房間數目超出其於牌照事務處註冊數字,以暗渡陳倉的方式非法提供大量「影子房間」。

香港旅館業協會促請政府盡快打擊Airbnb或該類網站內的無牌賓館。(鄭秋玲攝)

以上的無牌旅館之所以橫行無忌,全因牌照事務處一直以來執法不力。根據政府數字,於2017年,共錄得1,268宗有關無法旅館經營的投訴,不過當中只有158宗成功提出檢控,關於村屋非法營運旅館更只有兩宗。

其實,審計署於2017年尾已發表報告,狠批牌照處未能有效打擊無牌旅館,指出懷疑無牌經營的數字由2012年的644宗,倍增至2017年(截至6月30日)的1,322宗,當中更有近270宗為懷疑無牌經營超過三年,內有60%為難以檢控蒐證。不過,至今公眾仍未能察覺,牌照處對過往的執法力度有何反省。更甚的是,報告內特別提到,牌照處未有盡力巡查懷疑非法經營的場所,僅瀏覽其網頁及向網站管理員查詢地址,惟不果後並無安排進一步的巡查行動(如放蛇)。由此可見,政府務必須要徹底檢討有關執法手法的問題,適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除了執法力度問題,政府亦須考慮大幅提高法例對無法經營者的懲罰,以增加對非法者的阻嚇力。雖然經營無牌場所為刑事罪行,罪成者可被罰款高達20萬元及監禁2年。但審計處指出,大多檢控個案的罰款只為100元至6萬元,故經營者毫不介意被多次檢控,並將其罰款視為成本一部分。民政事務署今年已就《旅館業條例》作出修訂草案,擬提高罰則至最高罰款額50萬元及監禁三年,可謂是走對方向,但局方須繼續跟進法庭最終能否對非法經營作出更嚴重的判決,適時或須再度上調罰則,以向法院證明有關罪行的嚴重性,否則條例只會繼續淪為雞肋。

合法經營應為常理 政府早應撥亂反正

在興旺的旅遊業下,投資者希望改裝住宅單位,發展旅館生意本為合理之事。但目無法紀、任意妄為的行為卻有違公理。上述的無牌旅館經營,既沒有尊重法律,只求一己私利,更對市場上其他守法的營運者顯得毫不公平。政府必須正視問題所在,及早撥亂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