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駕院包辦營運指定駕校 皆因政府之過?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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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觀塘有信街的指定駕駛學校落入隸屬香港駕駛學院的「新觀塘駕駛學院」手中後,全港四間的指定駕駛學校基本上將會由同一間私營公司獨市經營。有人擔心他日在指定駕校學車,學費勢必大增,屆時將加重學車人士的負擔。指定駕駛學院的經營權由政府批出,斷不應有如此明目張膽的壟斷行為。運輸署、地政總署「價高者得」的招標模式,在防範大型企業壟斷市場上,存在明顯漏洞,必須檢討。

目前本港有四間可提供專用考試路線,又或可讓考生在校內考部分路試的指定駕駛學校,分別位於沙田、鴨脷洲、元朗、觀塘。前三間已由香港駕駛學院所包辦營運,觀塘的指定駕校則由本來的海濱道遷至有信街,地政總署於去年九月招標,結果由香港駕駛學院轄下的新觀塘駕駛學院有限公司以月租150萬元投得,將所有指定駕校一手包辦。

香港駕駛學院投得觀塘校址後,已將全港四間指定駕駛學校一手包辦。(余睿菁攝)

追本溯源,政府在1980年決定設立指定駕駛學院的目的之一,是減少學車人士對路面的影響。在這政策原則下,政府也制定法規,將「受限制駕駛教師」及「私人駕駛教師」劃分,兩者涇渭分明,只持有俗稱「學院牌」的「受限制駕駛教師」,只能在指定駕駛學院執教,不能擔當「私人駕駛教師」,反之亦然。多年來,第一組別私人駕駛教師執照(私家車及輕型貨車)上限僅為1,050個。

政府為鼓勵學車人士在非佔路面場地接受駕駛訓練,而設立指定駕駛學院有一定合理性。但政府縱容香港駕駛學院獨大,則令制度異化,造成學車人士、「受限制駕駛教師」雙輸的局面:一方面,在減少學車人士對路面影響的大原則下,「私人駕駛教師」數量受政府的有形之手限制,難以隨需求適度增長,本已令指定駕校取得巨大優勢;當指定駕校由某一公司獨市經營,就算其收取高額學費,一些市民也只好無奈接受。

兼之,私人駕校、私人師傅與指定駕校性質不盡相同。指定駕校有私家訓練場地,學員毋須在公眾地方尋找適合練習泊位,而且可提供固定路試考試場,就算重考亦毋須抽籤另定考場。加上電單車乙部強制試亦必須在指定駕校考試,變相令電單車學員沒有選擇,非要報讀香港駕駛學院不可。

身兼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的公民黨議員譚文豪在接受《明報》訪問時亦提出了合理的質疑:「以往有兩間公司競爭,運輸署仍可比較;以後只有一間公司,運輸署審批加價時,可用什麼標準來判斷加幅是否合理?最終是否任由香港駕駛學院開出加幅?」他亦擔心一旦指定駕駛學校加價會造成骨牌效應,其他私人駕駛學校也可能跟風加價,學車人士勢受影響。

到指定駕駛學校學車貴,九龍城區天光道的駕駛考試路線成為學車人士光顧私人教車師傅時的訓練場地,形成擠塞問題。(Google maps圖片)

另一方面,當某一駕駛學院壟斷市場,「受限制駕駛教師」則只能為一間公司工作,議價能力微乎其微。事實上,在香港駕駛學院未獨佔市場的時候,「受限制駕駛教師」已不斷批評指定駕駛學院剝削員工,2013年,多名教車師傅更因兩名資深同事被解僱,而用車輛阻塞學院的出入口。問題存在多年,運輸署卻幾乎不聞不問,甚至變本加厲,讓香港駕駛學院全面壟斷市場,可謂荒謬至極。

香港駕駛學院營運全數四間駕校,明顯是壟斷行為,根據《明報》訪問,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鄭建韓稱,由於甄選中標者為政府的行政決定,而地政總署並非企業因此不受《競爭條例》規管,競爭事務委員會對指定駕校被壟斷愛莫能助。而運輸署、地政署回應《明報》稱,是按「價高者得」標準選出合資格中標者。

必須指出,由於觀塘駕駛學院新校址是香港駕駛學院的最後一塊拼圖,相對於其他駕駛學校,其有更大動機以更高價格投得經營權,以獨佔市場。如果「價高者得」真的是中標的最重要條件,標書是為誰度身訂造,可謂昭然若揭。

「重慶李嘉誠」之稱張松橋旗下的西隧因長年價格高昂而迫使駕車人士轉投紅隧,形成市場失衡情況,隨時在學車市場上重演。(資料圖片)

可供比較的,是早前地政總署在處理中環摩天輪招標一事上所列之條件,除了包括營辦商的相關經驗以外,也將「收費、優惠」納入其考慮之列。既然一個海邊一隅的休憩設施,政府都將林林總總的考慮納入為招標條件,為何一個牽動數以萬計學車人士的駕駛課程市場,政府要以「價高者得」為主要中標標準呢?

香港駕駛學院由張松橋出任集團主席之港通控股擁有70%股權,其擁有股權的西區海底隧道已因為多年昂貴的隧道費而令駕車人士叫苦連天;而可見將來,指定駕校的壟斷亦勢必為市民帶來困擾。

早前政府在三隧分流計劃中,提出要補貼西隧18億元,已被轟利益輸送。現在政府又造成了香港駕駛學院壟斷指定駕駛學校的局面,實在不利洗脫親商的形象。政府在此類招標的問題,宜有宏觀考量,慎防瓜田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