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加薪】福音未臨政府合約工、外判工 政府豈為稱職僱主?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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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務員薪酬趨勢調查出爐,公僕們如常地討論加薪足夠與否,既有人滿意加幅,亦有抱怨加幅未盡其意;然而,加薪的福音並非臨到所有政府僱員,不少合約工和外判工須應付與同級公僕相同的職責及工作量,惟只因編制不同,薪水未能跟公僕看齊,更不用說能獲恆常加薪。作為本港最大僱主,政府卻未能對轄下職工的待遇調整一視同仁,可堪失職。

政府的工作編制中,除了一般的公務員以外,還存在着「合約制非公務員」(NCSC,Non-Civil Service Contract,俗稱「N仔」)。與公務員比較,「N仔」的待遇相形見絀,不少人陷入「五無」狀態,即「無晉升、無福利、無加薪、無保障、無前途」 ,既無公務員般的晉升階梯,亦不享有他們充足的勞工福利與薪酬待遇,而且合約完結又非一定獲續約機會,工作表現優異亦不保證可轉進入公務員編制,簡直可謂是公務員團隊中的「異鄉人」。

低級及中級公務員於2018年的加薪幅度為4.51%,高層公務員的則為4.06%,可料本年的公務員加薪幅度會比去年大。(資料圖片)

更重要的是,不少「N仔」的工作與同級公務員相同,待遇卻截然不同,造成「同工不同酬」的尷尬情況。關於「N仔」苦況的報道屢見不鮮,既有出任14年非公務員的法庭書記,其人工多年來只由9,000元升至17,000元,新入職的同級公務員起薪卻達30,000元;亦有合約制的街市助理,任職12年只獲加薪4,000元,不但薪水與毫無經驗的新人無異,甚至只比其公務員下屬高出5元。他們的經歷,只是冰山一角。如此待遇,影響的不僅是員工的士氣,更是踐踏他們的尊嚴。

政府自1999年推行「公務員體制改革」,以大幅削減公務員開支,其一措施正是招聘大量合約制非公務員。當然,政府一直否認以合約制形式招聘實為「慳錢」,反以工作性質,如季節性需要來強調「N仔」的必要,但「01觀點」早已指出,政府部門存在大量合約制非公務員,當中不少更具一定年資,政府實難以自圓其說。以政府去年數字來說,政府團隊共有近萬名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當中更有34.8%持續服務政府超過5年或以上,可是他們的苦況卻無人問津。

與合約工同病相憐的,有政府外判服務所聘用的員工。政府自1990年代外判公共服務予私營機構參與,至今共聘請接近38,000個非技術員工,主要負責清潔、保安及防治蟲鼠等工作。但同樣地,外判工與同級公務員工作大同小異,但待遇就差天共地,如2018至19年度食環署外判清潔工起薪點為8,556元,而同期為公務員編制、提供公眾潔淨服務的的二級工人起薪點則逾1.3萬元,難免為人詬病。

外判工人工資低不是新鮮事,只是政府似乎無意改善他們的待遇。(鄭子峰攝)

外判制的最大弊病,正是其「價低者得」的評審準則,承辦商為求中標肆意壓低成本,故常壓榨勞工薪酬;據政府最新數據,現時政府部門內近38,000名外判工中,有近6,800名的時薪僅為最低工資水平。政府雖然於今年四月改革外判制,除了為做滿一年者提供約滿薪酬,同時亦提高投標評審中勞工薪酬的比重,不過一如坊間批評,除了不少外判工合約期不足一年,實際上難以享有約滿薪酬外,工資因素的評審比重亦過低(僅佔總評分12.5%),故未足促使外判商改善僱員待遇。

政府堅稱,公務員薪酬政策的宗旨之一,為「提供足夠的薪酬以吸引、挽留和激勵具合適才幹的人」。若然公務員跟非公務員兼顧同等工作,理論上釐訂薪酬準則一視同仁。當經濟持續理想,公務員每年可獲穩定加薪時,合約工與外判工卻未的薪酬調整不但未有看齊,甚或乎停滯不前,政府無疑是厚此薄彼。

外判清潔工的薪酬待遇遠比公務員職系清潔工差,出現同工不同酬的不公現象。(資料圖片/陳順禎攝)

政府須檢視目前合約工與外判工的待遇:首先,「N仔」應如公務員一樣,每年可按薪酬趨勢淨指標調整薪酬,加薪額或可以額外酬金分式發放;長遠而言,政府應該擴大公務員體制,將合約工納入公務員團隊當中。而在外判工方面,政府應進一步改善外判服務的評審機制,提高勞工薪酬佔整體評分的比重,從而確保外判商能確實提升僱員工資,並增撥資源,提供更多公務員職位予社會基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