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檢討】通識科須必修必考 剪裁課程方能聚焦學習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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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6月28日)教育局學校課程檢討專責小組公布諮詢文件,建議通識科保留必修必考,並釐清和精簡通識教育科課程範圍,容許學生選擇不作獨立專題探究(IES),單藉文憑試作答試卷可獲最高第四級成績。有建制派議員隨後表示不滿,要求當局將科目轉為選修。
通識科在新學制下的價值值得肯定,提供跨學科、多元化課程正是新高中學制的重要精神,而公民意識亦是二十一世紀所需的價值觀和素質,故有必修必考的需要。當局意識到通識課程需要剪裁,並提出改革,值得鼓勵。不過,局方調整IES評核的建議被批難以執行,亦存在漏洞,對騰出課時意義不大。

保留必修必考可取

通識教育自2009年起成為新高中的必修科,課程目的主要有二。其一,通識科屬跨學科的學習設計,旨在透過探究各類議題以擴闊學生的知識基礎,幫助學生連繫不同學科的概念和知識,貫徹新高中課程「打破傳統的文理分流,科目多元化」的特質。其二,培養學生正面的價值觀和積極的人生態度,使他們成為對社會、國家和世界有認識和負責任的公民,讓學生掌握「ABC」,包括Awareness(時事觸覺)、Broadening(擴闊眼界),以及Critical Thinking(批判思考)。

不過,必修通識科近年備受爭議,上周五(28日)教育局學校課程檢討專責小組公布諮詢文件,建議維持高中課程四個核心科目的安排不變,經民聯梁美芬等九名建制派議員聯合回應指,對建議非常失望,要求將通識科轉為選修,教育局長楊潤雄隨後表示,通識科的原意和設計都是好,但樂意聆聽社會人士意見,待日後需要檢討及改善時一併考慮。民建聯葛珮帆再於本周二(2日)撰文質疑專責小組漠視學生選擇機會,又稱通識科缺乏課程大綱、老師難以處理獨立專題探究的工作量、設科學理不清、評估制度不足、目標不明確等,不應被列為必考科目。

事實上,必修通識科的原意值得肯定,若課程設計、落實的過程不足,令成效未如理想,則應完善科目的考評制度及內容,為其發展提供方向,而非全盤撤銷必修科目。另一方面,「只修不考」並不切實可行,正如專責小組主席陳黃麗娟解釋,有關做法只會「矮化」通識科,未必每個學生都會投入學習。

教育局成立的學校課程檢討專責小組上周五發表諮詢文件,建議通識科維持必修必考,但佔該科兩成分數的獨立專題探究(IES)則改為選修,容許學校或學生若選擇不做IES,單藉考試最多只可考獲第四級。(資料圖片)

選修IES對釋放課時意義不大

「01觀點」早已指出,新高中必修科的課時分配過多,令學生未有足夠空間讓所有學生均能深入學習個別科目、按需要修讀更多選修科目、參與其他學習經歷活動以促進全人發展,有違課程多元的目標,應減省各必修科目的課程和評估。是次小組亦有關注相關問題,並提出課程改革建議,值得鼓勵。

在剪裁通識課程方面,專責小組提出目前獨立專題探究(IES)佔總分百分之二十,課時卻佔科目三分之一的課時和工作量,建議容許學生選擇不作IES,單藉文憑試作答試卷可獲最高第四級成績。

學習範圍 單元 獨立專題探究
自我與個人成長 全部六個單元佔168小時 82 小時
社會與文化
科學、科技與環境
  總數:三年高中課程合共 250 小時

來源:通識教育科課程及評估指引(中四至中六)

不過,在實際執行上,有通識科教師指IES需於課時內進行,如一班之內有選修和不選修的學生,將令教師難以在課時中安排相關的教學活動,而將不修讀的學生集中一班,亦會帶來標籤效應。再者,此制度存在一定漏洞,選修的考生如敷衍了事、遞交質素較低的探究報告,其總成績有機會比不選修的學生更高,對學校或學生而言並無誘因不選修IES,制定最高成績門檻的意義不大,將IES劃為選修未能有效縮減課時或令課程更集中。若局方決定保留ISE作評核部分,應考慮平衡課時與課程質素,研究調節IES的評分與課時比例,並確保探究報告的質素。

收窄學習範圍聚焦公民教育

至於在課程大綱的剪裁上,目前學習範圍過於廣闊,專責小組建議釐清和精簡通識教育科課程範圍。與其博而不精、失去焦點,不如集中公民和政治教育的本質,局方應作取捨,調整課程設計,將單元整合,重點教授學生有關基本法、國民身份、人權、民主和法治等公民教育議題,以補充香港公民教育自殖民時代以來的缺失,並深化理解及培養獨立思考,配合現今社會環境所需。

必修通識教育是新學制下的突破,其價值及原意值得肯定,局方應參考師生意見,了解在落實及教學困難,探討剪裁課程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