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登記冊無法尋回 政府須堵塞漏洞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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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後,選舉事務處發現青衣一個投票站的選民登記冊遺失,涉及8,136名選民的個人資料。如此重要之事,竟然事隔兩年半才在傳媒踢爆下,於今年4月5日公諸於世。選舉管理委員會就事件展開調查,在上周三(7月24日)公布獨立調查報告,但結果教人既失望又憤怒。

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新界西一個投票站的一本選民登記冊被揭發遺失。(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揭行政人事失誤

失望的是,選舉事務處始終未能尋獲登記冊,選管會只能點出幾個可能遺失的場景,同時暴露選舉事務處輕視處理選舉文件,例如:一、於投票站包裹選民登記冊期間,沒有跟足程序; 二、在空間不足的倉庫提存物品,有機會把文件錯放,以及難以逐一點算物品;三、提取物件或轉移貨倉期間容易遺失文件。

憤怒的是,調查揭露時任總選舉主任黃思文誤導公眾。廉政公署在2016年10月已經要求選舉事務處查核不同投票站經劃線的選民登記冊,涉事的那本未能提交,處方多番搜尋亦無果。黃思文在今年4月表示,其下屬一直未有向他匯報遺失登記冊。然而,據前高級選舉事務主任供稱,黃思文在接獲廉署於2018年1月發出便箋後向其查問此事,亦收到搜尋工作的進度,但兩人均沒有採取進一步行動。再者,廉署的便箋和他的電郵隨後被找回,證明他的言行前後矛盾。

選民個人資料是重要資訊,外界難以理解為何選舉事務處遲遲不把遺失事件上報局方,而黃思文4月的解說跟電郵證據不一,這只有兩個解釋,要麼是他不認真看待遺失事件,沒有持續跟進;要麼是他蓄意隱瞞,誤導公眾。毫無疑問,兩者皆屬失職,若後者才是事實,更罪加一等。

既然調查報告已經指出尋回失物無望,當局更須做好兩件事:懲處失職者、追究責任,以及避免同類事件重演。調查報告點出十九項改善建議,務求使選舉後的文件收集和儲存程序更為穩妥,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接納,例如盡量劃一包裝方法,用透明或半透明膠袋包裝選舉文件,增派人員在收集中心監督選票運送,加強運載選票的行李箱保安,又應歸一儲存選舉文件和辦公地方,減少運送失誤等,萬一再有遺失,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呈報。這些措施均應在區議會選舉試行,並應檢討成效。此外,現時有不少空置校舍,政府可考慮改裝間隔,日後專責處理選舉事務和安放文件。

政府今天公布2018年最新的正式選民登記冊,地區選區選民人數合共3,814,318人。(資料圖片)

選舉公正須昭昭可見

同樣重要的是人事改革。在責任方面,選管會主席馮驊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承認,黃思文已被調職,但未能交代有多少員工—包括黃思文在內—會被懲處,只批評當事人欠缺敏感度,公務員事務局將會紀律調查。如此回覆難令公眾下氣,尤其是調職主事官員說不上是懲罰。政府至少要承諾,在指定日子前,交代涉事員工的數目及如何受處分,體現責任承擔。

以往,社會多關注選舉之前和選舉期間的事,例如種票、賄選、阻礙拉票等,選管會以至執法部門尚可有效處理,平息爭端。然而,近年爆出連串行政過程錯漏和有欠公正,票站主任在投票日前帶選票回家,包括投票人數和選票數目不符,2017年載有全港選民資料的電腦更失竊,至今仍無下落,令市民質疑選舉事務處、選管會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沒有維護選民利益。更甚者,當政府部門都不重視市民個人資料,隱瞞遺失資料多時也不開誠布公,何以督促商界和民間守法?

適逢區議會和立法會選舉將至,加上政治氣氛繃緊,不同陣營定會爭取機會選入議會,選舉戰場只會更激烈,選民亦會嚴加監察選情。可以預料,選舉部門的一舉一動會被仔細檢視。

積極一點看,今次報告可說是當頭棒喝,告誡政府勿再鬆懈。政府必須牢記,不論選舉過程有人為或意外過錯,若議會和政府連那僅餘的正當性也失去,管治香港將難上加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