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終支持收回土地 建制派竟要大亂才知善治?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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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屋問題嚴峻,立法會第一大黨民建聯以往對動用《收回土地條例》卻一直有所顧忌,建議公私營合作及自願交地。近日,民建聯大幅改變土地政策,建議政府在今年《施政報告》動用條例徵收所需土地,推動新發展區及公營房屋項目規劃。

民建聯主席李慧瓊指,政府一直未有積極緩解香港社會潛藏的深層次矛盾,如房屋及青年問題,更因近月修例風波而打開缺口,令民怨一觸即發。(李澤彤攝)

社會早已主張收回閒置農地建屋,但民建聯一向對《收回土地條例》左閃右避。即使在去年十月就「土地大辯論」發表意見,該黨仍擔憂引用條例會招致法律爭議,違反私有產權,和社區單一等,情願以私人發展商自願交地的方式,公私營發展房屋,並強調有公平公開的機制審批申請。

但在上周四(8月15日),民建聯提交過百項施政建議,要求政府在《施政報告》採納。該黨直言《逃犯條例》突顯深層次矛盾,在爭議爆發民怨,政府必須要致力改革,重建信任。土地房屋供應一直是社會焦點,民建聯提出兩項重要主張,一是按《收回土地條例》的權力,徵收土地推動新發展區及公營房屋項目,二是按《長遠房屋策略》增加房屋供應,把公屋興建量與「三年上樓」目標掛鈎,並依此調整公私營比例。

「01觀點」早已提出,政府不時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土地作公共用途,而且按公開價格賠償給土地擁有者,即使有官司,歷時通常是兩至三年,並非曠日持久。而且,按統計,政府不乏在官司勝訴例子。

再者,政府採取主動角色,妥善規劃收回之土地,主要興建給基層及中產居住的廉租公屋,附以一定比例的資助出售房屋,從而滿足不同階層的住屋選擇,有利推動上段的第二主張,有序增加公屋興建量,加快處理輪候公屋申請個案。動輒反對運用《收回土地條例》,理據站不住腳。反而,偏好公私營合作發展,土地發展權仍然掌握在發展商,而且政府一直給不了信心,評審申請的機制能夠杜絕利益輸送。

政府過往20年僅為154個公共工程及市建局項目,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私人土地。(資料圖片)

民建聯現在才明確表態,可謂踏出遲來的一步,也很大可能旨在消弭《逃犯條例》以來的怨氣。但不論其動機如何,如今連香港最大政黨也不得不支持土地收回,政府莫再忽視意見,應愈早公布改革措施愈好,展示大刀闊斧改革施政的決心。

要從根本解決房屋問題,收回土地並不足夠,還要全面增加資助房屋供應等,從結構上改變現狀。然而,民建聯的其他土地建議包括推售現存的「租者置其屋計劃」及「可租可買計劃」單位,推出其他出租公屋單位的新「租置計劃」等,此等主張只會加速現時公屋短缺,亦會勉強要基層住戶上車,絕不可取。

從民建聯這次立場轉變,可見建制派及政府執政思維的兩個問題。第一,若然建制派能夠更早以社會利益為依歸,敦促政府收回閒置土地廣建住房,社會怨氣或許不會如目前般嚴峻;換言之在民怨爆發一事上,民建聯不能獨善其身。第二,建制派和政府以為只要小修小補,便可解決亂局,而不知要更動深層次結構,徹底改革。以上周五(8月16日)政府宣布「派糖」為例,既未治標亦未治本。這令人不禁質問官員,修例風波掀起至今,除了出動警察平亂外,到底還懂得做甚麼?

社會要重新上路,亟待深入改革。政府應盡早公布有何方略,向市民顯示其正在化解危機,並在10月公布《施政報告》時,提出具體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