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醫護將要面臨道德抉擇?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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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肆虐,近日香港出現多宗源頭不明個案,疫症有可能出現社區爆發。目前醫院設備、床位均見緊張,本港醫療體系能否應付疫情,成為擔憂。如因條件所限,醫生可能被迫在病人之間作出抉擇,而在決定優先救治某些病人的同時,醫生亦要面對訴訟風險。如此道德兩難,社會並不樂見。最壞情況應該如何部署,當局必須及早處理。

誰人應該先獲救?

香港過去一周日增數十宗個案,已令隔離病房分配緊張。一旦演變成社區爆發,如像紐約市般日增確診逾千,公營醫療體系必然不敷應用。目前公立醫院的深切治療部病房內,僅有66張負壓隔離床適合接收嚴重的新冠肺炎患者,重症病人所需要的呼吸機將來未知會否出現不足。一位深切治療部醫生向傳媒指出,若疫情嚴峻,年長或有長期病患的確診者能送入ICU的機會可能低於三成。當醫護被迫抉擇救人優次,難言是醫護的專業失當,因醫療設備以至病院床位皆應由政府準備,責任應在「備戰不力」的政府。

醫護界已開始關注,醫管局至今未就救人次序訂立準則。如以目前情況應對社區爆發,在決定救人次序時,便只能依靠前線醫生判斷。這並非要質疑專業決定,而是每位病人家屬都會相信親人能有一線生機,對於醫生稍後救治親人,一旦病情惡化甚或不治,大量家屬不滿投訴的畫面並非不能預見。誠如醫學會前會長蔡堅回應傳媒時指出,疫情發展迅速,醫院管理局應及早制定相關指引,或尋求醫委會的道德事務委員會意見,避免前線醫生承擔法律風險。由醫管局公開救人次序準則,既讓醫生有例可循,也讓家屬「管理期望」。

每位病人家屬都會相信親人能有一線生機。(資料圖片/吳煒豪攝)

醫病互信危機

如若親人因為年紀老邁,或者有長期病患而不獲優先救治,家屬決定投訴,醫委會能否有效處理亦成為挑戰。過去醫委會的投訴處理效率為人詬病,多宗投訴個案歷時以年計算。以2005年藝人張崇德、劉美娟長子夭折一案為例,二人要與醫委會交手九年,才換來涉事醫生停牌24個月的結果。家屬遭遇不幸已是難受,向醫委會投訴更無疑是經歷一次以年計算的「二次傷害」。

因疫症而起的救人次序爭議,事主人數將遠多於普通醫療事故。以往醫委會委員以自願、兼任形式擔當,但每年卻要處理數百宗個案,將難以跟進因疫情爆發而起的大量投訴。首先醫委會應就疫情作最壞準備,考慮以特別委員會形式,專責處理新冠肺炎相關的投訴個案,加快處理速度。而有關個案更要謹慎處理,做到以理服人,長遠維護醫病互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