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總之亂 管理層須負更大責任

撰文:評論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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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近月發表報告,發現足總多項管治及績效問題,其中足總轄下的審計委員會更被揭長年未曾開會。有媒體就此進行專訪,找來現任及時任足總主席「解話」,但無論那個說法均教人啞言,可料足總的管治混亂來得較想像中更為嚴重。

審計署審查了足總在2014/15至2018/19球季期間審計委員會的管治情況,發現足總未有遵守多項該委員會職權範圍內的規定,包括會議次數不足,自2015年2月13日起未有舉行過會議(截至2019年6月30日),違反每年至少4次會議的要求。會議法定人數及委員人數亦不足,該會長期只有主席一名成員,未達前者2人及後者3至5人的要求。足總亦違反保持獨立的規定,在2017年7月至2019年6月該會主席分別兼任其他委員會的主席及成員,有違該會主席不應擔任其他委員會 /工作小組主席或成員的規定。

早前足總代表赴立法會現身說法,主席貝鈞奇指當年委任一位董事作審計委員會召集人,惟該董事因私人理由而未有尋找委員,故委員會長期只有一人。有線《新聞刺針》近日報道,該名足總董事之一正為前廉署防貪處助理署長許國定,惟他未有回應事件。

足總主席貝鈞奇(上)今日到立法會回應審計署報告。(高仲明攝)

兩任主席說法迥異

《新聞刺針》更找來足總時任主席梁孔德及現任主席貝鈞奇解釋,但他們的說法均反映出足總的管治荒謬。梁孔德表示,當時許國定受患癌影響,病了一段時間,但補充他後來已經康復,亦「好似」一直有跟進委員會的工作。另外,他亦指審計委員會為相當重要的部門,不可能未曾開會,否則足總難以運作,認為沒有會議紀錄或只因秘書處有所遺漏。

然而,梁孔德既然指出審計委員會的重要,為何在其治下該會的運作竟可以如此混亂?既然許國定因病影響工作,作為主席的梁孔德不是有責任作出跟進、配合嗎?更遑論許國定為委員會的召集人,而非一般的委員。更甚者,許國定及後有否繼續委員會的工作、委員會有否如常定期會議等,梁孔德亦只能對此臆測,可見他對足總內重要委員會的工作毫不知情,表現實在難以接受。

相反,貝鈞奇卻對審計委員會的重要性不以為然。他直指既然未有組成委員會,就自然不會開會,並認為當時董事會或許覺得委員會的重要性並不迫切,承認雖然足總或有不足之處,但實際上亦難說靠此委員會監管足總事務。

審計委員會負責監督足總財務匯報,並由外部核數師審核,再由董事局批准,這是清楚刊出足總年報上,故委員會的重要性一目了然,理論上其工作既不能由單人處理,更不能在全不開會的情況下通過足總帳目。但貝鈞奇卻稱,有關字句只為足總同事參考過去年報「照板煮碗」,其實帳目只要董事局通過即可。但無論事實是足總結構架床疊屋,所設委員會名大於實,抑或是董事會繞過既有程序、規條處事,足總內部管理均也亂不堪然。

大刀闊斧的改革

足總醜聞愈揭愈多,當中的管治架構絕對需要問責。足總行政總裁溫達倫雖稱,新年度審計委員會已經組成,並已召開兩次會議,但要有效改善足總管理水平,而非「踢一踢、郁一郁」,足總始終需要更大刀闊斧的改革。諸如《新聞刺針》所提及,足總自2015年開始以公帑聘請機構管治總監一職,卻足總管治依然漏洞百出,這些職位、甚至董事局是否應對此負起更大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