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決議全文公布 為人民謀幸福始為重

撰文:評論編輯室
出版:更新:

上星期四(11月11日),中共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黨的百年奮鬥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下稱《決議》),長達132段、逾3.6萬字的《決議》全文文本於五天後,即本星期二(11月16日)公布。隨同刊登的還有中共中央總書記暨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會上關於《決議》草案的說明。

今次《決議》內容分成序言和「奪取新民主主義革命偉大勝利」、「完成社會主義革命和推進社會主義建設」、「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中國共產黨百年奮鬥的歷史意義」、「中國共產黨百年奮鬥的歷史經驗」、「新時代的中國共產黨」七章,當中介紹習近平執政時期的第四章佔去了逾半篇幅。綜觀整份文本,「改革開放」共計出現40次,「人民」則有249次。

圖為2021年11月11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六中全會。(AP)

早年事件定性未見轉變

正如《決議》序言開宗明義強調,1945年《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與1981年《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兩份文件「基本論述和結論至今仍然適用」,習近平關於《決議》草案的說明也提及黨中央要求「對重大事件、重要會議、重要人物的評價注重同黨中央已有結論相銜接」。具體例子包括繼續描述「文化大革命」為一場「災難」,將林彪、江青稱為「利用毛澤東同志的錯誤」的「反革命集團」,以及形容他們「進行了大量禍國殃民的罪惡活動,釀成十年內亂」,可見它對早年過去事件定性沒有發生太大轉變。

對於1989年「六四」事件,前國家領導人鄧小平當年於事發後接見軍隊幹部的講話說:「這場風波遲早要來。這是國際的大氣候和中國自己的小氣候所決定了的,是一定要來的,是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後來事態進一步發展到反革命暴亂,也是必然的」,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國共產黨簡史》十年前的舊版、今年的新版同樣將之稱為「反革命暴亂」。《決議》雖然並未如外界預料那樣採納「反革命暴亂」此一字眼,不過還是套用了鄧小平的「國際大氣候」與「國內小氣候」之說。

繼續全面深化改革開放

另外一個受坊間關注的重點,要數「改革開放」在《決議》的位置。儘管它對建黨百年奮鬥歷史意義與經驗的整理部分確實對此緘口不言,可是此前卻特別引述了習近平三年前在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上「將改革開放進行到底」的號召。何況公報跟《決議》的末尾明明都有重申必須「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決議》還沿襲了胡錦鑄時代關於勇敢面對「長期執政」、「改革開放」、「市場經濟」、「外部環境」四大考驗的論述,可見有意見稱「改革開放」即將完結純屬過慮。

何況換一角度來看的話,《決議》性質終究是以總結過往歷史為主,假若「改革開放」根本尚未完結的話,這種文件哪裏會有需要大書特書?就像建國百年奮鬥目標的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它在《決議》出現次數甚至僅得「改革開放」一半的21次,難道可以因此說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事業也到尾聲了?正正相反,因為國家「改革開放」與社會主義現代化」之路還是要走下去,所以它並沒有從歷史舞台退場,《決議》自然也沒理由對這兩項仍在進行中的任務作出很多整理。

中國推行改革開放,經濟飛速發展,「共同富裕」才從政治口號變為可能。(Getty Images)

最後,比起外界一些人帶特定政治角度去審視對歷史事件與「改革開放」問題的看法,《決議》最值得我們留意之處其實應該是它提出作為歷史經驗的十個「堅持」,其中一項「堅持人民至上」在文本裏也得到了明確體現,不但幾乎每段都會出現一次「人民」,更加前後首尾呼應地回顧「為中國人民謀幸福」是初心使命以及展望未來「我國人民將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這一種將「人民」根本利益放在最重要位置的治理觀念,無疑才是包括香港在內其他地方管治者需要學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