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獨立樂隊表演 政府為何「趕盡殺絕」?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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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周二(3月7日)晚上,獨立樂隊表演場地Hidden Agenda (HA)的負責人遭食環署以違規經營為由檢控,在此之先,HA已然因為違反土地用途等等原因而多次被迫遷址,這令不少人認為HA已儼如政府「眼中釘」。無可否認,於工廠大廈設立音樂表演場地,涉及消防等問題,相關部門執法亦無可厚非;然而,從文化政策的脈絡看,HA為香港碩果僅存的獨立樂隊大型表演場地,一旦其結業,樂隊覓場地表演將更困難,政府在規管之餘,亦宜再思如何協助相關場地經營。

地下搖滾聖地Hidden Agenda 多年來都面對不同部門執法帶來的挑戰。(Hidden Agenda Facebook 圖片)

食環執法無可厚非 文化政策亟需檢討

不容否認的是,在未改裝的工廈設置娛樂場所,會帶來安全問題。因為不少工廈儲存大量貨物、甚至是危險品,萬一發生意外,而鄰近單位又聚集了大批群眾,工廈的走火通道一時之間又難以應付大量疏散人潮,後果將不堪設想。猶記得早前發生的牛頭角迷你倉大火,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正所謂不怕一萬、最怕萬一,政府當局對如HA等設於工廈的表演設施嚴格執法,其用意可以理解。    然而,政府亦須反思是次檢控何以惹起眾怒。須知獨立音樂表演場所的經營者,要於工廈設場,並非無因。現時香港的租金高昂,連不少連鎖集團亦感到吃力,一般小眾文化經營者,更是難以營生。與此同時,工廈一般位處城市邊緣、交通不便,相信對於文創產業經營者來說,工廈也並非上乘的經營環境,加上有違法風險,相信其也是因為面對「土地問題」、無可奈何,才選擇於工廈經營。是以這次政府的檢控行動,予人向弱者抽刀之感。

HA被雜誌評為最佳 四次遷址支持者仍眾

除此之外,是次檢控惹起眾怒,就是因為HA一直為業內的傑出經營者,其一直享譽音樂圈。在過去,HA曾獲本地雜誌《Time Out》選為最佳表演場地,就連康樂文化事務署也曾租借場地供爵士樂隊練習,此證HA質素獲政府部門肯定。對於不少樂迷來說,若再失去一個表演場地,著實可惜。對於樂隊來說,一旦場地結業,要尋找表演場地,也就難上加難。

另一方面,現時部份於工廈經營的商業機構,已然與市民大眾的生活息息相關。須知HA在上次遷址之前,曾舉辦眾籌,不消十日,即籌得逾五十萬元,可見其支持者眾。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於早前就曾公布問卷調查結果,顯示近七成香港市民認為政府可放寬工廈規定,讓康樂藝術工作室、康樂體育、影樓、樂隊練習室等用途的商業機構租用。可見,對於市民來說,在工廈內經營的各行各業,與其已建立密切關係。

改建工廈租金昂貴 何不活用空置校舍?

無可否認,政府曾多次提出扶助工廈文創產業的政策,然而,其政策仍不脫市場主導的模式。就如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曾指出,現時不少改裝工廈已然可作「康體文娛場所」用途,觀乎城規會的詞彙釋義,「藝術表演排練室」就屬於「康體文娛場所」用途。然而,此說不無可議之處,須知改裝工廈需要繳付「按實補價」、「分期攤付土地補價」,而為了符合《建築物條例》的規定,改劃用途或涉及建築物改建及加建工程,香港現時的建築費用高昂,發展商需要繳付巨額改裝費用,才有望符合嚴格的消防、衛生等要求。高昂的改建成本勢令改建後的工廈租金飆升,令文創機構難以負擔。    在2015年,發展局曾經指出,為配合政府的六大產業發展,有關當局會制定政策,以「提供更多土地及可用樓面,供文化及創意產業和其他合適產業之用」,然而,從HA第四次遭檢控的事件看來,現時政府的產業政策,實未能夠配合文化事業的發展。

可以說,像HA這種人群聚集的娛樂場所是否合適於工廈開設,仍存在可議之處。然而,既然獨立樂隊表演場所支持者眾,為何政府不能為其提供租用空間,公開招標,讓出色的經營者發揮所長?例如,藝發局曾與大埔區議會合作,改裝大埔一幢空置校舍為藝術中心,為從事表演藝術的藝術家及藝團提供空間。據2015年審計署數據,現時香港尚有234所空置校舍,不少空置多年,若不加以運用,著實浪費,政府又何不物盡其用,讓出色的經營者繼續發光發熱?

現時部份特首候選人提出設立文化局,從Hidden Agenda事件可見,文化局的意義就在於釐定政策,讓業界有營生空間,其更要聯絡各個部門,確保法例靈活變通、適時而變,不然,文化局只會淪為另一個創科局,只懂研究再研究、考察又考察,落得有名無實的罵名。